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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搭好服务群众平台 |
——村级公共设施用地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速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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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基层开展工作、聚集人气的重要阵地,是广泛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窗口。我市日前出台《村级公共设施用地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强贫困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落实等情况。 按要求优先办理用地手续 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前提下,以村内建设用地和闲置地挖潜为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要求,帮包村依据相关建设标准,确定建设的服务用房、卫生室、养老院、健身活动场所、道路等村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办理用地手续。 操作流程规范有序 第一书记配合县、乡对帮包村拟建项目选址等情况调查清楚,确需新增用地的,落实用地位置、地类和面积等。 县、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国家和省相关建设标准等进行会审,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查。 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地,优先由县(区)人民政府保障用地计划指标,确需市级解决的报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本报记者张少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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