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防控合力 提升工作效能 |
我市建立实施火灾防控联勤联防联治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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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纪哲)为切实加大社会火灾防控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我市建立完善公安、应急、消防部门火灾防控联勤联防联治机制,从消防执法执勤、消防安全治理、事故应急处置、火灾调查处理、重大活动安保等方面,明晰责任,建章立制,协同配合,强化措施,形成火灾防控的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全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九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接受辖区内职责范围内的消防举报、投诉,查处村(居)民住宅区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协助消防救援机构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各地要督促公安派出所联合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在火灾等各类灾害事故处置中的协同联动机制。各级公安110、122指挥中心继续与119消防指挥中心做好联动,保留公安110指挥中心的消防联动专线,做好火警和抢险救援警情的接转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依托社区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按照“救早、灭小”原则划分为若干个执勤网格,全面推广微型消防站“一呼百应”工作机制,纳入指挥调度体系,第一时间做好灭火救援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实施火灾防控联勤联防联治工作机制,继续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县级公安机关考核、督导内容。要推动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建立季度会商机制,通报社会面火灾防控联勤联防联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问题,研究推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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