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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济南6月29日电 (记者邵鲁文)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山东日前发布《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郭大雷介绍,为实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山东省2013年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火电、钢铁、建材、锅炉、工业炉窑5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满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适应不断提高的污染治理要求的需要,山东近期对多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此次修订发布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据悉,修订后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配合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排放管控等综合措施,到2020年,山东环境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将较2017年降低19%,有望达到49微克/立方米以下,能有效促进山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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