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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河”清水入海流
2019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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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河”清水入海流
 —“潍河、弥河、白浪河、虞河综合整治攻坚方案”解读
  弥河寿光段风光
  白浪河上世界上最大的无轴式摩天轮“渤海之眼”
  昌邑潍河湿地一角
  虞河新貌
  白浪河滨海段景色
  某污水处理厂远景



  □本报记者 付生
  水是生命之源,以其润泽万物、滋养生灵的特性,孕育了人类,也孕育了人类的文明。择水而居,已成为自古以来人类居住的首要选择。
  让绿水常在、青山常存。党的十九大将污染防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水污染攻坚战是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市委、市政府制定《潍坊市主要入海河流综合整治攻坚工作方案》,以潍河、弥河、白浪河、虞河四条入海河流综合整治为突破口,把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有机结合,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将4条入海河流主要水质指标提升至地表水Ⅲ类标准,坚决打好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翻身仗。同时,进一步减少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努力实现清洁渤海、生态渤海、安全渤海的战略目标,为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奠定良好基础。
  《方案》结合我市水环境现状,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减排”“增容”为主线,围绕抓好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河道生态修复、工业点源污染治理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工作,梳理重点工程195项。对4条入海河流,既有解决问题的共性任务,又有结合河流实际的“一河一策”措施办法和工作目标。
加快推动“四河”水质
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根据《方案》规定,力争利用三年时间,把潍河、弥河、白浪河、虞河四条入海河流的主要水质指标提升至地表水Ⅲ类标准。
  潍河水质,2019年底,干流及主要支流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2020年、2021年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总氮浓度在2017年的基础上下降15%。
  弥河水质,2019年底,流域内市控以上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2020年底,干流及主要支流断面水质提升至地表水Ⅳ类标准,总氮浓度在2017年的基础上下降15%。2021年底,干流及主要支流断面水质提升至地表水Ⅲ类标准。
  白浪河水质,2019年底,流域市控以上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唐家老庄、坊昌路桥断面稳定保持地表水Ⅲ类标准。2020年底,干流及主要支流断面水质提升至地表水Ⅳ类标准,唐家老庄、坊昌路桥断面稳定保持地表水Ⅲ类标准,总氮浓度在2017年的基础上下降15%。2021年底,白浪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断面水质提升至地表水Ⅲ类标准,唐家老庄、坊昌路桥断面稳定保持地表水Ⅲ类标准。
  虞河水质,2019年底,流域市控以上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到 2020年底,干流及主要支流断面水质提升至地表水Ⅳ类标准,总氮浓度在2017年的基础上下降15%。到2021年底,干流及主要支流断面水质提升至地表水Ⅲ类标准。
全面提升
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

  针对我市污水处理厂现行排放标准与流域环境目标差距较大的问题,提出采取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和出口配套功能性湿地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制定水质提升方案,实现河流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潍河流域,要求2019年底前,全面研究论证流域内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升及功能性湿地配套建设工程方案,并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12座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工程,配套完成12座污水处理厂功能性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弥河流域,要求2019年底前,全面研究论证流域内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升及功能性湿地配套建设工程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青州弥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及谭坊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1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及3座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提升工程,完成昌乐第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2021年5月前完成流域内10座污水处理厂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白浪河流域,要求2019年底前,尚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全面研究启动流域内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升及功能性湿地配套建设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流域内4座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提升工作。2021年5月前,完成流域内3座污水处理厂配套功能性人工湿地建设工作。
  虞河流域,要求2019年底前,尚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全面研究启动流域内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升及功能性湿地配套建设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流域内6座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提升工作。2021年5月前,完成流域内3座污水处理厂配套功能性人工湿地建设工作。
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不均衡、部分污水溢流入河问题,提出实施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工作任务。
  潍河流域,针对已建成但运行负荷率较低的污水处理厂,如安丘市景芝镇污水处理厂和昌乐县红河镇污水处理厂,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工作;针对超负荷运行严重的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的扩容工作。2019年底前,全面研究启动流域内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3座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作;有效解决污水溢流以及生活污水散排问题,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和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实现所有建制镇污水处理全覆盖。
  弥河流域,针对已建成但运行负荷率低的寿光市纪台污水处理厂、寿光市上口镇污水处理厂、临朐第三污水处理厂、临朐冶源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加快配套管网建设。2019年底前,全面研究启动流域内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及扩建工作,完成青州弥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扩建工程,解决南阳河流域常态溢流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流域内所有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及扩建工程,有效解决污水溢流及生活污水直排、散排问题,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和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实现所有建制镇污水处理全覆盖。
  白浪河流域,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市政管网溢流污水治理工作,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重点解决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流域内市政管网污水溢流以及现有市政调配管网不健全问题。2019年10月底前,实施沙窝污水处理厂修复与重新启用,新增处理能力6万m3/d。加大建制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优先解决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和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实现所有建制镇污水处理全覆盖。
  虞河流域,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市政管网溢流污水治理工作,以此为契机,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重点解决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流域内市政管网污水溢流问题以及现有市政调配管网不健全问题。针对已建成但运行负荷率较低的污水处理厂,如滨海康达水务处理有限公司,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工作。加大建制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优先解决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解决现有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不健全问题,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2019年底前,全面研究启动流域内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扩容工程。2020年12月底前,新建固堤街道污水处理厂,实施潍坊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山东高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座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和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实现所有建制镇污水处理全覆盖。
  《方案》还对四条河流流域的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污水收集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污水溢流整治长效运行机制,科学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了部署安排。
强化工业点源治理
  主要包括优化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纳管企业监管、加强工业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溴素企业监管等,从源头减少污染。
  在严格环境准入方面。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涉水涉海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完成“三线一单”编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依法开展沿海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和产业布局的规划环评。
  在建立完善排水档案,重点排水单位排放口建设水质、水量检测设施方面。加强纳管企业污水预处理设施监管,确保达到纳管排放要求;影响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纳管企业要限期退出。新建工业企业排放的含重金属、难以生化降解污染物或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在推行清洁生产,强化源头治理方面。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断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积极鼓励、引导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对“双超”“双有”企业和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环保审批、环保验收、核算污染物减排量、安排环保项目的重要因素。在重点监管企业中开展自律型、规范型、安全型、清洁型、生态型“环保五型企业”创建。
  在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方面。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实施排污企业“环境信用制度”管理,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涉水企业要实现达标排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安装总氮、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
  同时。潍河流域,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山东阳春羊奶有限公司、华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义昌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确保排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外排水达标排放。
  弥河流域,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新华制药、寿光联盟石化、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开展流域内溴素企业全面排查工作,对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溴素企业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对超越批准权限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彻底杜绝溴素企业偷排卤水的情况,在原盐企业生产淡季实现溴素企业的全面停产,保证溴素企业无废水排入河道,确保流域水质安全。
  白浪河流域,推动昌乐县朱刘工业园等工业园区“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建设与改造。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安装总氮、总磷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
  虞河流域,2019年10月前,完成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确保排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外排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同时,加强溴素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流域内溴素企业全面排查工作,对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溴素企业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对超越批准权限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彻底杜绝溴素企业偷排卤水的情况,在原盐企业生产淡季实现溴素企业的全面停产,保证溴素企业无废水排入河道,确保流域水质安全。
遏制农业面源污染
  主要包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村污染物收集处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等。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试点,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
  实施化肥、农药施用量负增长行动。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引导科学合理施肥施药。2020年底前,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以上。
保障生态用水需求
  主要包括保障生态基流、加快推进河道管理与生态修复工作等。
  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闸坝管理制度,最大限度保障骨干河道生态水量和重点湖库、湿地基本生态用水需求。深化河湖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增加枯水期下泄流量,确保生态用水比例只增不减。2020年底前,干流及主要支流主要控制节点生态基流占当年平均流量10%左右。
  加快推进河道管理与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干支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深化“清河行动”,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各类违法行为。重视干支流生态保护工作,结合小流域综合整治,对于多年乱采乱挖遗留的沙坑和河道损毁较重的河段,开展河岸修复工程,推广生态护坡建设。实施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修复受损河口生态环境。加强支流污染防治,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方案。
全面提升智慧环保水平
  主要包括2019年对市控以上重点河流断面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河流水质情况等。2019年10月底前,市控及以上重点河流断面全部按照《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5-2017)》安装自动监测系统,对CODcr、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进行自动监测,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加大水产养殖业监管力度
  主要是弥河流域,包括强化养殖水域滩涂许可管理、加大水产散户养殖监管力度、推进水产养殖减排等。强化养殖水域滩涂许可管理,禁止在河道内投饵养殖和设置网箱、围网养殖,对没有养殖许可证的禁止在全民所有水域、滩涂从事渔业养殖作业。推进水产养殖污染减排,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支持应用节水、节能、减排型水产养殖技术示范。进一步优化和推广工厂化、池塘循环水养殖等生态养殖模式。2019年底前,完成沿河养殖场排查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规范管理,禁止向附近水体直排不达标养殖尾水,对于非法养殖的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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