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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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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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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速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城乡统筹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项目内容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发展、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拆旧建新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不扩大,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治措施。
主要措施
  增减挂钩指标全力保障第一书记涉及的扶贫村庄,符合增减挂钩条件的全部纳入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增减挂钩项目区时,优先考虑第一书记涉及贫困村庄特别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村庄,并及时做好用地的报批工作。
  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拆旧复垦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农民新居建设需要,并留足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土地所有权仍属于拆旧区集体经济组织,其经营使用由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确定。增减挂钩收益及时返还涉及的贫困村庄。
操作流程
  第一书记会同村“两委”开展民意调查。村民同意的,乡(镇)政府组织编制拆旧安置实施方案。
  对拆旧安置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公示。
  乡(镇)政府、村、户签订补偿与安置协议;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由权属方签订权属调整协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村三方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同意。
  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立项申请,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核,市级人民政府批复。
  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实施,竣工后组织项目初验。
  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对项目内、外业进行验收。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验收情况,确定项目建新区,编制项目区实施方案。
  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项目区实施方案报批申请,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核,市级人民政府呈报省政府批准。
     本报记者孟祥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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