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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退税的通告
2019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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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通告通告〔2019〕1号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退税的通告



  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政策要求的纳税人可享受普惠性税收优惠。但由于政策出台时间晚于政策实施时间,造成部分纳税人出现了多缴税金的情况。主管税务机关相继在各类媒体发布通告,提请上述纳税人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纳税人未办理退税。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现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退税问题通告如下:
  一、对税收系统中有缴税银行账号(卡号),且与纳税人身份信息一致的,税务机关将把多缴税金退还到原缴税账号(卡号)。
  二、对税收系统中没有银行账号(卡号),或与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自然人,税务机关将把多缴税金退还到纳税人社保(医保)关联账号。
  三、纳税人需要变更退税银行账号(卡号)的,请于2019年8月20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四、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没有享受到退税权益的纳税人请主动、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事宜。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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