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内国际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法文版出版发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香港特区政府:任何人不应利用学校作为表达政治诉求的场地
美国联邦快递公司承运来华快递涉枪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三方代表在德黑兰讨论也门问题
永远的红飘带
2019年08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意见指出,党和国家作出兴办经济特区重大战略部署以来,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利于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有利于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有利于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确定了深圳的战略定位,即:高质量发展高地,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法治城市示范,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
  意见提出的深圳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到2035年,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世界领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到本世纪中叶,深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先进城市之林,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友情链接:潍坊妇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