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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纪哲)近日,第十一届“泰山文艺奖”评选结果公布,我市共有8件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2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4件,获奖总数列参评各市第3名,其中一等奖数量与济南并列第1名,取得“泰山文艺奖”设立以来最好成绩。 “泰山文艺奖”是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成果最高奖。第十一届“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于4月启动,在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市文联具体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各项申报工作。成立了市评选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市文联组织赴有关单位进行了“泰山文艺奖”申报工作专题调研,召开了“泰山文艺奖”申报工作会议,对申报工作进行深入动员。我市共选拔推荐戏剧、音乐、曲艺、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文艺理论和评论11个门类45件作品参加了评选。 这次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对文学艺术事业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也是全市广大文艺家、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努力工作、辛勤耕耘的结果。下一步,市文联将加大措施,团结引领广大文艺家、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努力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我市文艺事业不断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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