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9月17日电 (记者闫祥岭)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基本药物的功能定位,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 根据这一通知,山东省统一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原则上不再出台增补目录,同时确定全省三、二级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比例分别不低于30%、40%、50%,金额比例分别不低于30%、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