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壮丽70周年 奋斗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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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代大潮中奏响检察最强音
2019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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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代大潮中奏响检察最强音
—新中国成立70年的潍坊检察印记
  ▲出庭支持公诉
  ▲畅通信访渠道
  ▲法治进校园



  70年风雨兼程,70年砥砺奋进,70年春华秋实。
  历史的篇章总是在不懈奋斗中书写,伟大的事业总是在不断作为中成就。伴随着新中国70年前进的步伐,潍坊检察始终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与潍坊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不断忠诚履职贡献着检察力量。
  数十年来,一代代潍坊检察人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用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生动讲述着履职奉献的检察故事,书写着潍坊检察事业生机勃勃的动人篇章。
  70年高举旗帜,潍坊检察步步铿锵砥砺前行
  历史是一面镜子,它照亮现实,也照亮未来。
  有这样一段记忆,每当想起都令潍坊检察人动容:
  1949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署宣告成立。从这一刻开始,守护公平正义的根和魂就深深镌刻在检察事业中。1951年6月,山东省人民检察署昌潍专区分署成立,标志着新中国潍坊检察事业从无到有的新起点。在近70年里,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在岁月沉浮中名称历经改变,从山东省人民检察署昌潍专区分署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昌潍分院再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潍坊分院,到最后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没有改变的是一代代检察人的忠诚和担当;在近70年里,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辗转迁移,从潍城区向阳路95号到奎文区潍州路15号再到高新区福寿东街5357号,足迹跨越了三个区,见证了潍坊检察事业数十年来的发展轨迹,而始终没有迁移的是潍坊检察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初心。
  有这样一个信念,始终铭记在潍坊检察人心中: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在数十年的潍坊检察事业发展中,讲政治始终是全市检察机关一以贯之的首要理念,把对党忠诚始终作为首要政治原则、首要政治本色、首要政治品质,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把讲政治要求融入到具体抓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结合职能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用法律监督的实际行动承担起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
  有这样一个定位,清晰刻印在潍坊检察工作中:
  数十年来,潍坊检察事业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在强化法律监督主业上奋发作为,在深耕检察主责主业上奋发有为,期间经历恢复重建、职能调整,但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定位始终是潍坊检察工作的总基调。特别是步入新时代,按照“做优、做强、做实、做好”检察工作的履职目标,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四大检察”监督办案稳步发展。
  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健全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格局,更加自觉将刑事诉讼监督融入批捕、起诉工作中,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一体提升办案、监督质量和效率。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探索构建以“派驻检察+日常办案”为主、专项巡回检察为补充的工作新模式,加大纠防超期羁押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加强羁押期限监督,推动实现全市看守所连续34年无超期羁押,“潍坊打造预防超期羁押制度链条”荣获十大“山东省法治成果”。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开展民事行政检察重点培育试点工作,提升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抗诉、提请抗诉等多元方式审查办理民行案件。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遵循“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精细化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主动保护公益,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形成公益诉讼保护合力,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70年担当作为,潍坊检察围绕大局履职尽责
  在潍坊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里,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服务发展这篇大文章,始终是潍坊检察机关最主动的工作选项。
  翻开潍坊检察的历史,服务大局的检察身影频现:1951年,派员参与调查日本第59师团战犯等31人的侵华罪行;1953年,全市检察机关研究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在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如何发挥检察机关作用;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市检察院召开县市区院分管经济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紧急会议,研究抓好打击经济犯罪等问题。
  在潍坊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后,维护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把服务大局落实到司法办案中,潍坊检察机关更是主动思考、有所作为。一个现实的案例,反映了潍坊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努力——
  2015年5月,被告人韩某某等3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简称“金河”案),由潍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是潍坊建市以来数额最大的涉众型经济案件,涉案数额25亿余元,造成损失7.5亿元,案情重大,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5年12月,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如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潍坊市检察院成立“金河”案专案组,在审查起诉期间专案组共审阅卷宗500余册,核实每一笔犯罪数额,奔赴烟台、威海等地调查、复核证据。专案组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及发布公告等方式告知被害人权利义务5000余人次,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提审被告人50余次,听取律师辩护意见30余人次,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本案庭前会议阶段,无一名被告人对案件程序适用提出异议,无一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是潍坊检察找准找实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潍坊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数十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主动作为、勇于实践、敢于担当,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潍坊检察一直在担当。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设立金融检察工作室,成立金融犯罪刑事检察办案组,探索金融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开展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惩治“套路贷”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惩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犯罪,司法救助因案致贫、返贫困难群众。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行重点打击、综合整治、修复补偿“三位一体”办案模式,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追缴生态修复费用,督促关停污染企业。
  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潍坊检察一直在行动。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意见》,引导全市检察机关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联系交通、能源等重大项目26个。加大对新技术新业态的司法保护力度,健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类案监督和集中办理机制,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采取讲法制课、建微信群、发防范建议、签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等服务模式,为化解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提供检察助力。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始终有潍坊检察的身影。紧跟市委深层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广泛调研,提出针对性服务措施71项。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伤农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实际行动体现检察担当。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始终有潍坊检察的作为。两级检察院制定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意见,开通服务“绿色通道”联系企业255家。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的犯罪,及时批捕危害民营企业权益刑事犯罪。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积极性,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或其工作人员作出不捕、不诉决定。
  70年不忘初心,潍坊检察司法为民护佑民生
  时间回到1960年的七月酷暑,全市检察机关15名正副检察长带领40名干警深入到24个治安问题较多的厂矿、企业、乡镇、村庄、机关、学校等宣讲法制课,历时20天,30多万人受教育,22名经济犯罪分子投案自首,退交了一批赃款赃物。
  一滴水折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个事例反映出检察的初心。数十年来,潍坊检察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官的“人民”定位,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
  回顾近年来的潍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民生”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人民检察这四个字,深深镌刻在全市检察人心中,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把检察工作努力做到百姓心坎上。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履职尽责,积极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及时批捕、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潍坊市检察院办理王某某等九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打造健康潍坊,部署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依法办理相关案件,督促规范整治医疗诊所、餐饮经营、屠宰市场等场所。加强国有财产保护,防止国家利益受损,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追回国有资金5000余万元。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检察,督促帮助农民工讨薪。向未成年人倾注司法关怀,开展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和严厉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监督活动。
  用检察蓝守护好潍坊的碧水蓝天,打造宜居环境。全市检察机关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依法规范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围绕保护绿水青山、服务绿色发展,部署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通过积极办案,清除危险废物,监督复垦耕地。高新区检察院通过诉讼前程序推动了全区三条河流整治,诸城市检察院开展水源地保护监督,督促改造排水管道,确保了老百姓饮用水安全,安丘市检察院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配合安丘市委、市政府推进渣土专项治理,取得良好效果。
  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检察的温度。用脚步丈量与群众的距离,着力完善便民利民机制,开展“四下基层”“五进两服务”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2100余次,帮助解决困难;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发挥“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作用,努力让群众少跑腿。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两级院全部建成律师接待室,提供阅卷、电子卷宗光盘等服务。尊重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托新媒体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及时发布各类检察信息。成立爱心援助团队,组建法治巡讲团,设立法治教育基地8个,成立观护帮教基地47家,打造了“小风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被评为潍坊市“优质服务项目”。
  司法为民没有休止符,人民检察始终为人民。让公正看得见、感受得到,潍坊检察将继续以司法为民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倾力书写保障和服务民生的检察答卷。
  70年牢记使命,潍坊检察历经锤炼勇争一流
  时间是检验初心的尺度,行动是衡量使命的标尺。
  回顾潍坊检察,荣誉历历在目。潍坊市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4次,被山东省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9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所辖的12个基层院和3个派出院中,寿光市检察院、安丘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另有5个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7个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荣誉的背后,是潍坊检察建立之初的探索实践,是恢复重建后的蓬勃发展,是步入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新考验,努力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交出的新答卷。荣誉的背后,更有一支过硬的潍坊检察队伍,这支队伍历经锤炼淬炼成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勇争一流,成为潍坊检察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治建设引领,全面争创一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辟政治课堂、红色课堂、群众课堂和先锋课堂,夯实思想根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不忘入党初心”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过硬党支部”和“过硬共产党员”“双过硬”创建活动,新建“潍坊市检察机关党员教育基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引路,正风肃纪炼队伍。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实施细则,签订责任书,人人有责任、层层有目标。以文明纪、以事肃纪、以责强纪,全面开展“作风建设年”和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双无”检察院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廉洁事项报告系统,落实执法档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措施,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深化检务公开广度、完善检务督察体系,全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建设引导,深化检察权运行。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职权指导、司法责任认定等综合配套制度48项。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和对案件质量的综合评查,检察权行使更加规范。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线索管理、立案核实、文书制发等制度,集中开展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活动,增强监督刚性。
  能力建设引航,凝心聚力再出发。深入推进“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潍坊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干警精细办案、精准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注重借助外脑涵养专业能力,从社会选聘专家学者担任干警导师,锻炼出一批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组织开展“潍坊最美检察官”等系列评选,用好榜样的力量,让勇争一流的精神融入到检察队伍中,以勇争一流的精神树立起潍坊检察新品牌。
  回望过去,潍坊全体检察人员肩负责任和使命,勇争一流的脚步始终奋力前行;眺前方,潍坊市检察机关将用一如既往的信念、一往无前的实干、一抓到底的落实,跋山涉水不停步,坚守初心再出发!     
      通讯员 刘宝玲
     (图片由市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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