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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黄正冉)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市民政局立足民政职能、助力脱贫攻坚,聚焦困难群众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节日生活补贴,全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为应对肉价上涨,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省委、省政府决定,为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发放2019年国庆、2020年元旦、春节的生活补助,发放范围为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救助对象和孤儿童。 此次发放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户补助,城市每户补助300元、农村每户补助200元;特困供养对象按人补助,城市每人补助200元、农村每人补助150元。分散供养对象发放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对象发放到供养机构;孤儿童按人补助,每人补助150元。社会散居孤儿童发放到监护人,集中养育孤儿童发放到养育机构。 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已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摸底核实,规范发放程序,目前节日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市共为58312户城乡低保、13858名特困供养人员、759名孤儿童发放节日补助资金142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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