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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马林峰)10月29日,潍坊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18名特约监察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晓峰出席会议,向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张晓峰指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对监察权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特约监察员要深刻认识到肩负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当好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引导员,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希望大家扎实履职、勇担责任,同心同向、攻坚克难,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更大战略性成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潍坊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潍坊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于贞杰(女)、马永军、毛洪涛、王云华、王延泰、王钦峰、王致娟(女)、王新杰、刘棣俭、孙霞(女)、纪素霞(女)、杨守伟(女)、杨国儒、岳建利、秦玲(女)、郭富斌、蒿艾莉(女)、谭稳(女)为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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