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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张瑞新)11月6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秀凤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就《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听取了“一法一条例”涉及的14个部门单位相关情况介绍;现场检查了部分台资企业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征求了部分台资企业、台商协会和基层单位意见建议。检查组认为,“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积极出台政策措施,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我市投资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检查组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站在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高度,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工作作为我市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自觉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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