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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于卿)为全面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我市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系统化、现代化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确保城市安全发展取得重大进展。 我市在全面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中,不断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增强城市规划的指导性和控制性,推动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完善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完善城市安全发展标准,健全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桥梁涵洞、管线管廊、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充电桩、加油(加气)站点、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大型户外广告、玻璃幕墙等建设技术标准体系,提高安全和应急设施的标准要求,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能力。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热、供气、供电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化工园区管理,根据园区规划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按照特勤消防站标准建立消防队站,配备与园区内化工企业相匹配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建立应急事故救援力量及物资储备。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科学规范设置标志标线、隔离护栏、信号灯、视频监控等设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促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实行风险预警和联防联控,健全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应急管理和救援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安全事故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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