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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正式实施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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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正式实施
交警部门设立170处挂牌网点



  本报讯 (记者于哲)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自12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为方便市民办理业务,我市交警部门依托各县市区交警中队、车管所、派出所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共设立170处电动自行车挂牌网点,并启用临时号牌网上自助申领业务。
  据了解,此次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自2020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
  需要办理登记挂牌的车辆包括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对于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凿改的;属于电动二轮摩托车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的车辆,不能办理挂牌业务。
  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的市民,须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到交警部门设立的登记挂牌网点现场办理业务。市民还可通过关注潍坊交警微信订阅号,点击右下角“电动二轮车网上业务办理”功能模块,根据提示办理临时号牌网上自助申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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