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关键少数 聚力学法用法 |
我市着力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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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潘来奎 通讯员张立刚)近年来,我市聚焦“关键少数”,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龙头工程”,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学法。市普法办联合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实施意见》,就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作出全面部署。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宪法法律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集体学法,2019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法4次。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举办2次专题法治讲座。丰富学法形式,2019年全市各级普法讲师团、执法司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等开展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问题巡回宣讲1200余场次,依托各级党校、高校举办各类法治培训180余次,提升了学法效果。 严格用法。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修订《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系统在全省率先上线运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正式形成。积极推进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参谋助手作用,2019年,全市各级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651件次。 严肃考法。市人大常委会把宪法法律知识作为提请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任前考试必考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将宪法法律知识纳入全市党员干部德廉和党纪法规知识学习测试,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提拔使用。各级普法办、相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当年不得参加各项评先树优活动。 同步述法。建立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实际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作为班子总结和个人述职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同时安排部署。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明确普法责任。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制由“谁执法谁普法”向“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拓展,明确各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主体,引导督促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工作,在普法过程中提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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