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号)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陶卫东的提请,免去: 宋修栋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焦方善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