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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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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站点设置要遵循“三原则、两规范、三同步”



  本报讯 (记者张传亮)4月16日,市政府新闻办在东方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潍坊市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潍坊市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共二十八条。《办法》确定,公共自行车系统发展遵循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市场运作、便民惠民的原则。《办法》指明了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发展方向: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办法》明确了公共自行车站点设置的“三原则、两规范、三同步”。“三原则”即站点设置应遵循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方便公众使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两规范”即所有站点都应当配置相应的自行车锁止装置、自助查询服务终端系统等配套管理服务设施,统一标志标识;保证道路畅通,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盲道,不得占压井盖。“三同步”即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自行车站点场地,并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办法》确定了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模式。  
  运营服务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履行日常巡查、系统维护、客户服务、车辆调度、设备维修、设施保洁等运营管理义务。公共自行车系统实行24小时运营服务,租用公共自行车两小时内免费、超时低价收费。《办法》规定,租用公共自行车实行实名制并签订租赁协议,租用人应当具有熟练的自行车骑行能力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确保骑行安全。同时,明确规定禁止实施影响公共自行车站点设施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禁止破坏、盗窃公共自行车站点设施,引导公众文明使用公共自行车、自觉爱护站点设施。《办法》还对各类恶意破坏和影响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正常运营活动的相关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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