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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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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本报讯 (记者于哲)为扎实落实汛期防治地质灾害各项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印发《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汛期全市平均降雨量较常年偏多1至2成,我市旱涝并存、旱涝急转的可能性依然很大,防汛防台风形势复杂严峻。汛期极端天气灾害事件可能多发频发,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逐一落实各项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范自查,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群测群防队伍建设、抢险物资装备准备情况等各个环节。
  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采取工程治理和监测预警预报等防范措施。同时,要对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及时解决地质灾害问题,并做好书面记录及照片记录。
  对已列入潍坊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的点,全部设置警示标志牌,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宣传防灾避险知识。隐患点逐一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员,明确应急撤离路线和临时避灾场所。
  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协调联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要加强与住建、水利、应急、气象、旅游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气象预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林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切实做好国有林场范围内水库塘坝的汛前隐患排查,防止出现次生地质灾害。要督促辖区内有隐患水域的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园区、矿山企业等所有者和经营者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同时,要持续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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