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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宋文娟)5月11日,市民政局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0年度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满3年的市管社会组织均可自愿报名参评,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评估遵循自愿、免费、分类评估的原则,采取社会组织自评、评估办公室审核、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评估相结合的办法,从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五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最后,由评估委员会确定评估等级,并向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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