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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工作联系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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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于哲)5月27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工作的通知》,确定我市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工作的4个联系点之一。 据了解,接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是移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基础性重要工作,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实施方案><关于县(市)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见>的通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成果资料接收工作,确保职责移交顺利开展,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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