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号)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向阳的提请,免去: 闫东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建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金海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良军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