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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赵金凤 通讯员 倪勇)近年来,市城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繁荣不等于脏乱差”的工作思路,深化便民利民服务,积极探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长效管理机制,适时研究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鼓励设置便民摊点群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实施“两鼓励、三允许、两严禁”措施,鼓励设置便民摊点群、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对适度放开、放而不乱地做好鼓励发展“夜经济”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加强中心城区便民摊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置早市、夜市、便民市场等一批便民摊点群127处,摊位数量12811个,并将便民摊点的区域范围、数量、经营范围、经营时间等向社会公布。在合理设置摊点群的基础上,创新探索摊点群管理的新模式,对已有便民摊点群不断提档升级,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强化规范管理。通过划定经营红线,树立经营指示牌,制定明确开闭市时间,设立经营垃圾收集容器等,推行规范化管理,实行定点定时定区域规范经营。维护便民摊点经营秩序,审慎包容监管,做到柔情执法、温情执法,以劝导为主,教育引导流动商贩进入便民摊点经营。同时,坚持“全民参与、共治共享”服务理念,创新举措,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便民摊点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大力倡导高质量的流动摊贩入驻小区经营,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规范管理。组织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对便民摊点(群)进行物业化管理,实现物业规范管理与执法规范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探索采用PPP合作共建共管模式,与物业公司签署授权委托书,吸引社会资金,设立移动式便民流动车摊位,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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