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强化日常监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潍城区用“三函”敲响履责警示钟 |
|
|
本报讯 (潍报全媒体记者 马林峰 通讯员 陈霄 赵文)“通过专项检查发现,你单位议事决策不规范,多以科级干部会或党政班子会代替党工委会议……下步要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切实扛起抓牢主体责任。”这是近日潍城区纪委向某街道党工委发出的一份落实主体责任督办函。 这是该区纪委监委用好“督办函”进行监督的实例。为切实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该区纪委监委创新方式方法,制定实施《关于规范日常监督使用“三函”工作的通知》,推动履行主体责任提示函、落实主体责任督办函、廉情提醒函在日常监督工作中的使用。 “三函”依据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和实施,重点针对信访举报、专项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调研、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及其他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有关党组织、单位和党员、监察对象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做好财政系统风险防控,严审支出计划,杜绝资金使用混乱行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近日,该区财政局也收到了一份廉情提醒函。“这份提醒函不仅是工作提醒告知,更督促我们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风险点,把主体责任抓在日常、落实落细。”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伟表示。 “三函”内容包括被提示的区领导、被督办单位、被提醒的单位及个人,有关党组织、单位和党员、监察对象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建议及反馈回告时限要求;由承办部门起草书函,经纪委监委领导审核签字后,纪委监委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盖章,由承办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派员向被建议或被提醒对象当面送达并负责督促相关党组织、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前期下发的督办函,我们高度重视、集体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扎实落实整改措施……”这是潍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落实“主体责任督办函”的整改报告。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发出11份提示函、督办函和提醒函,制发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26份。“通过实施‘三函’制度进行责任压力传导,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也是纪委监委对干部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理主任郭永超说,“下步我们将继续强化‘三函’使用,确保警钟长鸣、警惕常在,更好地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