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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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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以政府投入为主



  本报讯 (潍报全媒体记者 邵光耀)为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潍坊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机制。
  《方案》指出,到2022年,我市将基本建立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逐步完成。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方案》指出,各县市区政府承担农村公路管护资金筹措主体责任。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执行。同时,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以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立县、乡、村道路长,由各县市区、镇(街)相关负责同志担任,鼓励村道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担任。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和涉及问题的协调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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