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监督合力 增强巡察实效 |
昌乐巡察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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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潍报全媒体记者 马林峰 通讯员 李超)在巡察工作中,巡什么、怎么巡,如何找到头绪,从哪里下手?去年,昌乐县编印了《中共昌乐县委巡察监督操作实务》,给巡察干部提供了实操帮助。“有了这本‘工具书’,从巡察内容、巡察方法、巡察程序都介绍得明明白白,现在自信心比原来强多了。”昌乐县委巡察办干部王连国说。 该“工具书”分理论篇、组织篇、实操篇三部分,共410页,收录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巡察经验工作案例、巡察方式方法以及各类文稿模板等内容,是一本内容详实的巡察工作参考指南。《操作实务》是县委巡察办在深入研究上级党委对巡视巡察工作最新要求,认真总结巡察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印而成,有利于提高巡察干部综合能力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编印《操作实务》,只是推动巡察监督规范化建设的手段之一。为真正达到“以规范促提升”的良好效果,该县将2020年确定为巡察工作“规范建设年”,并以此为契机探索建立了明底数、明思路、明方法、明重点的“四明”工作法和一摸、二讲、三谈、四查、五访、六改的“六步”工作法,进一步提升巡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此外,为有效提升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效率,该县还大力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审计监督贯通融合,探索建立了“巡驻联动”“巡审联动”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提高巡察质量。 据了解,每轮巡察工作开始前,县委巡察办向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审计局分别发出《关于商请提供有关情况信息的函》,提前搜集有关信息,精准掌握被巡察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薄弱环节以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摸清被巡察单位的“底数”。在巡察过程中,抽调一批审计干部充实到各巡察组中,借助审计监督的专业优势,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巡察过程中积极发挥“巡中协助”作用,对巡察组反馈的一般性问题,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边巡边改。巡察结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程跟进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并积极配合巡察组审核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报告,列席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巡察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力推动了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审计监督贯通融合,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成效。去年以来,县委巡察机构共对53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4轮政治巡察,发现问题970个,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68条,党纪政务处分17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追回税款及滞纳金合计74.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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