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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刘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刘运参加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市政协十三届二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召开
市政协十三届三十次主席会议召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潍坊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政协潍坊市委员会2021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2021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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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潍坊市委员会2021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2021年3月25日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部署,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协商讨论基础上,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一一二三四五”基本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扎实有效组织好协商活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二、协商议题
  (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2项)
  1.市政协十三届二十三次常委会会议
  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2.市政协十三届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
  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水平
  (二)专题协商(双月协商座谈会)(6项)
  1.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立法项目)
  2.促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3.落实“增存挂钩”政策,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4.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
  5.充分发挥律师协会作用,依法调处社会矛盾
  6.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项目)
  (三)对口协商(6项)
  1.推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
  2.推动磁悬浮产业发展
  3.贯彻落实《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
  4.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5.加强人防工程建设
  6.推进乡村旅游业发展
  (四)界别协商(4项)
  1.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2.激发释放人才创造活力
  3.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4.推进海洋牧场建设
  (五)提案办理协商
  具体协商议题根据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立案转办的提案研究确定。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带队,相关专委会牵头组织开展。年内组织7次。
  三、组织实施
  (一)本计划由市政协主席会议组织实施。本计划可根据市委要求和形势任务需要,及时调整协商议题。
  (二)制定实施方案。坚持调研于协商之前,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双月协商座谈会的协商议题要纳入市政协专题调研计划。牵头组织协商的专委会、界别组召集人要加强与政协委员、党政部门的提前对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增强协商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把协商互动列为必要环节,尊重委员主体地位,促进不同思想观点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
  (四)开展协商式监督。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开展的协商活动,对政协委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要认真研究,视情转化为政协提案或社情民意信息。
  (五)精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市政协各委室要根据协商活动需要,认真做好协商前的知情明政工作,部门工作通报、情况介绍要在协商会议召开前5天告知参与协商的委员及相关与会人员。
  四、成果报送
  协商活动结束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专题报告或协商纪要,经主席会议或分管领导审定后,报送市委、市政府,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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