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十一批信访件 |
|
|
本报讯 (潍报全媒体记者 邵光耀)4月18日,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一批信访举报件共69件(来电59件、来信10件),共涉及15个县市区:青州市11件、高密市11件、昌乐县10件、潍城区7件、安丘市7件、昌邑市5件、奎文区4件、诸城市4件、坊子区2件、临朐县2件、峡山区2件、寒亭区1件、寿光市1件、高新区1件、滨海区1件。 涉及环境问题95个:大气污染问题41个(异味18件,粉尘11件,其他12件),水污染问题20个,固废污染问题14个(建筑垃圾4件,生活垃圾4件,其他6件),噪声污染问题11个,生态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8个。上述交办事项,已按时限及要求转交相关县市区政府查处。同时,安排4个督导组对所有交办件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五批信访件共计57件。截至4月17日12时,已全部办结。已办结的57件中属实51件,不属实6件。(详情见潍坊融媒客户端“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潍坊”专栏) 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电话专线:8095010; 举报信箱: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0080号邮政信箱;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进驻期间每天8时至20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