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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三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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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版)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7 访受〔2021〕64号 来电 潍城区于河街道杏行村村南有豆腐店,来电人怀疑豆腐店污水直接排到地下,要求查处□ 潍城 水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豆腐店为潍城区于河佰润食品厂,主要生产经营豆制品,有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4月6日,于河街道已排查到该厂,按要求对生产车间配电箱予以查封,责令停产,落实□两断三清□□ 是 4月10日,生态环境分局联合于河街办现场调查,该厂原料及产品已清理完毕,生产废水排入南侧蓄水池内存放,正在对生产加工设备进行拆除,要求加快拆除进度□截至4月11日,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于河街办已委托潍州环卫公司对蓄水池内生产废水进行处置,处置完成后拆除蓄水池,恢复原貌□ 无 18 访受〔2021〕65号 来电 青州文登村晨光石料厂,建立了搅拌站,但是未开工,利用搅拌站名义偷着卖石子,没有手续□晚上六点到第二天白天(可以提供照片)□ 青州 生态□其他 经查,青州文登村晨光石料厂为青州市2013年以来关停的露天矿山,于2017年6月1日到期关停□在青州文登村晨光石料厂原厂址新建设两家商砼企业:山东齐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州市一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淄河治理搬迁新建企业,均办理了环评手续,山东齐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通过环保验收,青州市一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还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未正式投产□现场储存的石料,为该单位储备的原料□经调取上述两家企业视频监控,发现山东齐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晚上六点后商砼运输车辆进出的情况,运输物料为商品混凝土□未发现青州市一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晚上车辆出入问题,未发现上述两家企业偷卖石子问题□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两家公司建设项目存在土地手续□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是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责令上述两家企业对厂区路面进行硬化,做好抑尘措施□邵庄镇执法中队加大对企业监管,坚决杜绝违法生产问题□针对两家企业土地手续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州分局移交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拟处罚39万元□ 无 19 访受〔2021〕66号 来电 峡山水库死鱼问题:峡山渔业有限公司和承包水库的山东兴河有限公司在水库西岸建了厂区,无审批手续,全部是违法建筑,有五十多个人吃喝拉撒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到水库中□ 峡山 水□其他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为便于捕捞装卸渔获物,在王家庄街道潍泉村租用土地,安装临时可移动集装箱板房,用于存放渔业生产捕捞器具和个别工人值班看管器具使用,板房区域专设生活污水池用于收集值班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并定期进行处理,工人生活在村内另行租赁民房,不存在污水直排水库现象;可移动集装箱板房存在建设无审批问题□ 是 针对可移动集装箱板房建设无审批问题,已责令山东兴河捕捞有限公司立即拆除,已于4月11日将集装箱板房全部拆除完毕□ 无 * 20 访受〔2021〕67号 来电 坊子区工业发展区罗都屯村,村西南角农用耕地建有一个废旧塑料厂,晚上干活,气味特别大,熏得喘不上气□举报到12345三年没有得到解决,这家企业流动性强,有电话投诉,他就不干,一不投诉,就偷着干□ 坊子 大气 经查,信访人反映□村西南角农用耕地建有废旧塑料厂□问题□罗都屯村村民刘新亮2002年在该地块建设养殖厂房,2015年开始将部分厂房用于挤塑生产厂房,2020年违规对该厂房进行改造并间断进行挤塑生产;现场检查时,该作坊未生产,未发现挤塑机设备,但有大量原材料和少量产品,存在生产痕迹,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异味污染;□举报到12345三年没有得到解决,这家企业流动性强,有电话投诉,他就不干□问题□经查,该作坊自2015年开始间断进行挤塑生产□该作坊生产工序简单,设备轻便,易于搬运,流动性强□多次组织对其进行取缔,但刘新亮为规避监管通过转移挤塑设备,私自接电等方式,在清理取缔后私自恢复生产□ 是 该□废旧塑料厂□作坊无任何审批手续,属□散乱污□小作坊,坊子区组织工业发展区工作人员对该作坊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已于4月11日晚完成清理工作;用于挤塑生产的厂房地块属一般农田,该厂房属于违章建设□坊子区已组织坊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工业发展区联合对该车间进行拆除,目前拆除工作正在进行中□ 无 * 21 访受〔2021〕68号 来电 坊子区工业发展区罗都屯村村西南角,刘新亮,建设塑料颗粒加工厂,举报三年未成功,空气污染,晚上9点左右干,一举报就把东西拉走了,不举报就干□ 坊子 大气 经查,信访人反映□村西南角农用耕地建有废旧塑料厂□问题□罗都屯村村民刘新亮2002年在该地块建设养殖厂房,2015年开始将部分厂房用于挤塑生产厂房,2020年违规对该厂房进行改造并间断进行挤塑生产;现场检查时,该作坊未生产,未发现挤塑机设备,但有大量原材料和少量产品,存在生产痕迹,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异味污染;□举报到12345三年没有得到解决,这家企业流动性强,有电话投诉,他就不干□问题□经查,该作坊自2015年开始间断进行挤塑生产□该作坊生产工序简单,设备轻便,易于搬运,流动性强□多次组织对其进行取缔,但刘新亮为规避监管通过转移挤塑设备,私自接电等方式,在清理取缔后私自恢复生产□ 是 该□废旧塑料厂□作坊无任何审批手续,属□散乱污□小作坊,坊子区组织工业发展区工作人员对该作坊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已于4月11日晚完成清理工作;用于挤塑生产的厂房地块属一般农田,该厂房属于违章建设□坊子区已组织坊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工业发展区联合对该车间进行拆除,目前拆除工作正在进行中□ 无 * 22 访受〔2021〕69号 来电 诸城市相州镇小五村社区上曹村□东曹村里养猪户,污水未修沉淀池,直接向河道排放,渗水□污水在村内村外造成污染环境,对空气□环境造成了污染□来电人反映是普遍现象,希望生态环境部门和畜牧部门出台防治养殖污染的办法□ 诸城 大气固废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养殖户向河道排放污水的河道为相州镇梧村社区中曹村村后的水沟,水沟附近的中曹村及上游的上曹村共有4户养殖户,均有直排口□2021年3月11日,梧村社区曾对以上4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其中:中曹村养殖户王大新,饲养母猪6头□肥猪25头□仔猪20头,建6立方米的沉淀池,无储粪场,排污口已经封堵;叶汝学,饲养母猪5头□肥猪24头□仔猪12头,建8立方米沉淀池,无储粪场,排污口已经封堵;邱玉军,饲养母猪2头□仔猪9头,无沉淀池和储粪场;赵陆平,饲养母猪1头□仔猪12头,无沉淀池和无储粪场□以上4户养殖产生的粪污排到沟内,造成水质污染□ 是 诸城市立即对以上4户中剩余2户的排污口进行了封堵,相州镇畜牧兽医站到户进行指导建立沉淀池和储粪场,杜绝粪污排入沟内□同时,相州镇政府负责将水沟内的污水用污水运输车拉至相州镇新流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对水沟及两岸进行清理□上述整治4月15日前完成□下一步,将全力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的技术指导,一场一户一档,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无 23 访受〔2021〕70号 来电 潍城区望留镇平寿村村民吴吉聪违规占用耕地养殖老鼠□ 潍城 其他 经查,吴吉聪擅自在平寿村西南角违规建设大棚200余平方米,大棚建设后未投入使用,不存在养殖老鼠情况□经核查,该处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 是 4月10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向吴吉聪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截至4月11日上午,该处违法建设拆除完毕,基本恢复基本农田原貌□ 无 24 访受〔2021〕71号 来电 高密市开发区刘家庄村张先生,反映星宇劳保手套有限公司向村子里农田□沟里排放工厂的污水,已经排污多年,污水伴有腥臭味,导致当地的地下水不能浇地□饮用□工厂与当地政府有联系,要求不要经过本地的政府,直接去现场检测是否超标□该厂还在村子的后面打井,将污水排到井里□ 高密 水□大气其他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为山东星宇手套有限公司,环评文号:高环审[2016]70号,2018年10月通过了自主验收□2021年4月15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6处:一是在该公司西厂区部分雨水管网内存有污水□经查,由于姚前路污水管网正在进行清淤,该厂污水站处理后的污水不能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导致生产车间产生的污水不能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在厂区内部污水管内暂存,厂内污水管水位升高,污水溢流到紧邻的雨水管网内,顺着厂内雨水管网排到姚前路雨水管网内□二是在该公司西厂西南侧DMF蒸馏塔北侧路面破损处发现少量废水,是由于企业在该处破损路面时将路面下的管道损坏导致污水外溢,管道内为清洗DMF蒸馏罐的废水□三是在破损处北侧的坑里发现有污水,为厂区污水管网溢流导致□四是在原应急池内存放着DMF废液,未采取密封措施,导致异味明显□五是在一次性丁腈车间内存在刺激性气味,经现场勘查,车间内氯水槽上方安装了集气罩,挥发的氯气收集后经管道进入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由于收集不彻底导致氯气气味明显□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对DMF塔北侧破损管道溢流处的污水□土壤以及DMF塔东侧的机井□厂区内雨水管网和姚前路雨水管网内的水分别进行取样检测□六是冷却塔东北角有一口深井,疑似渗坑□ 是 高密市对姚前路管网进行全线疏通,截至目前已基本疏通完毕□已经将污水管网破损处进行修复,将刘家村东侧和南侧的雨水沟内及周边垃圾清理完毕,并通过罐车将沟内污水运至姚前路下游污水管内□责令该公司涉水车间停止生产□针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分别立案查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来件反映区域及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在管网上游重新铺设一条管网,预计4月底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 无 * 25 访受〔2021〕72号 来电 坊子区茉莉公馆12号楼业主,帛方纺织的棉絮和噪音(白天和夜间都有)很大,去年一直在反映,也设置了隔音墙,但还是无济于事,希望这次督察能彻底解决问题□ 坊子 噪声大气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帛方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坊子区凤山路19号,2006年搬迁至现址□该公司建设项目环评由原潍坊市环保局批复(潍环审表字[2013]80号),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坊环验[2015]16号)□该项目建设完成时10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2016年3月,潍坊恒信集团在帛方纺织有限公司北侧土地上开发了茉莉公馆小区,自2019年起业主陆续入住,造成达标扰民□1□棉絮污染,家里窗台一层棉絮问题□经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委托检测机构对无组织颗粒物进行检测,结果达标,但仍存在扰民现象;2□该厂24小时生产,尤其是夜间噪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问题□经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委托检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达标,但仍存在扰民现象;3□居民楼距离纺织厂过近,仅一墙之隔问题□该小区的1-4号楼□12号楼□20号楼等多幢楼房在小区边界,离帛方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墙界大约15米,基本上是紧临公司生产车间而建;4□多次向潍坊12345反映过,答复居民小区违建,但没有具体解决方式问题□该小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资料完备,程序依法依规,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建□问题□前期,坊子区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委托专家到现场勘察,积极协调恒信集团□帛方纺织有限公司通过建设2.5米高隔音墙□升级厂内设备及燃气锅炉□更换改造风机叶轮□栽种树木□建设U型墙并加装隔音棉等多种措施解决噪声□棉絮扰民问题□ 是 坊子区成立工作专班,并拿出了初步工作方案:1□4月10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组织由业主参与的无组织颗粒物及噪声现场检测;2□4月9日工作专班召开居民座谈会再次摸底,对紧邻厂界的6栋楼24个单元(入住了153户),入户走访了当天在家的117户,目前已全部走访完毕;3□针对棉絮问题,邀请中国环境科学院清洁生产中心周长波博士与中国纺织协会专家4月12日实地勘察确定整改方案;4□针对噪音问题,邀请了工信部赛宝实验室谢成屏博士带队的专家现场查看,提出在楼栋与厂房之间再增加隔离墙,并再加装隔音板□ 无 * 26 访受〔2021〕73号 来电 昌邑市原柳疃镇政府北面,盛海纺织有限公司织布机24小时工作,造成震动□噪音污染,主要是震动影响来电人身体健康□昌邑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震动和噪音进行了检测,但是噪音□震动很少,我们去现场发现半数的织布机都停止运行了,我们对检测结果质疑,要求重新检测,要求金艳纺织厂□盛海纺织有限公司同时安排人员在场开展检测,请尽快安排重新检测□ 昌邑 噪声其他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为□昌邑市盛海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柳疃镇原政府驻地以北,共建设78台喷气织机,其中有60台已安装完成投入生产,另外18台正在安装□该公司喷气织机车间南侧为昌邑金艳纺织有限公司(紧邻金艳纺织有限公司的卧室□办公室和财务室,距离约为2米),于2021年4月9日委托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对昌邑市盛海纺织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的振动和噪音进行了监测□现场监测时,昌邑市盛海纺织有限公司已建成的60台喷气织机基本正常生产□经监测,2021年4月9日昌邑市盛海纺织有限公司南厂界噪音值为37DB(A),未超过规定标准;2021年4月9日监测昌邑金艳纺织有限公司办公室内振动值为78DB,超过规定标准□针对来电人昌邑金艳纺织有限公司对2021年4月9日监测不认可问题,4月10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再次委托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柳疃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和昌邑金艳纺织有限公司分别安排人员到现场,经监测,昌邑市盛海纺织有限公司南厂界噪音值为35DB(A),未超过规定标准,昌邑金艳纺织有限公司办公室内振动78DB,超过规定标准□通过对比,昌邑市盛海纺织有限公司南厂界噪音和昌邑金艳纺织有限公司办公室内振动连续两次监测数据基本无差异□ 是 昌邑市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已委托相关环保专家进行了现场查看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昌邑市盛海纺织有限公司在喷气织机车间内南侧挖防振沟,断开振动传播,降低振动和噪音,目前防振沟已开始施工□ 无 27 访受〔2021〕74号 来电 坊子区恒信茉莉公馆业主来电反映帛方纺织厂,生产产生的棉絮对我们小区污染严重,生产噪音大,要求电话回复,请注意对联系电话进行保密□ 坊子 噪声大气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帛方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坊子区凤山路19号,2006年搬迁至现址□该公司建设项目环评由原潍坊市环保局批复(潍环审表字[2013]80号),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坊环验[2015]16号)□该项目建设完成时10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2016年3月,潍坊恒信集团在帛方纺织有限公司北侧土地上开发了茉莉公馆小区,自2019年起业主陆续入住,造成达标扰民□1□棉絮污染,家里窗台一层棉絮问题□经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委托检测机构对无组织颗粒物进行检测,结果达标,但仍存在扰民现象;2□该厂24小时生产,尤其是夜间噪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问题□经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委托检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达标,但仍存在扰民现象;3□居民楼距离纺织厂过近,仅一墙之隔问题□该小区的1-4号楼□12号楼□20号楼等多幢楼房在小区边界,离帛方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墙界大约15米,基本上是紧临公司生产车间而建;4□多次向潍坊12345反映过,答复居民小区违建,但没有具体解决方式问题□该小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资料完备,程序依法依规,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建□问题□前期,坊子区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委托专家到现场勘察,积极协调恒信集团□帛方纺织有限公司通过建设2.5米高隔音墙□升级厂内设备及燃气锅炉□更换改造风机叶轮□栽种树木□建设U型墙并加装隔音棉等多种措施解决噪声□棉絮扰民问题□ 是 坊子区成立工作专班,并拿出了初步工作方案:1□4月10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组织由业主参与的无组织颗粒物及噪声现场检测;2□4月9日工作专班召开居民座谈会再次摸底,对紧邻厂界的6栋楼24个单元(入住了153户),入户走访了当天在家的117户,目前已全部走访完毕;3□针对棉絮问题,邀请中国环境科学院清洁生产中心周长波博士与中国纺织协会专家4月12日实地勘察确定整改方案;4□针对噪音问题,邀请了工信部赛宝实验室谢成屏博士带队的专家现场查看,提出在楼栋与厂房之间再增加隔离墙,并再加装隔音板□ 无 * 28 访受〔2021〕75号 来电 1:滨海经济开发区大家洼镇榆园村潍坊尧兴化工,手续和土地不符合,村子附近异味太大,晚上6:30到早上5:30,偷着燃煤□趁督察来偷停生产,之前反映过不管用,希望查处□2:滨海经济开发区大家洼镇榆园村山水水泥厂以东山东邦华化工,手续和产品不符,无盐酸手续,晚上偷干烧煤异味太大□ 滨海 大气其他 1.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为潍坊尧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06年办理土地手续,土地证号为潍国用(2006)地G009号,面积167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公司厂区南端9亩面积土地为租用大家洼街道榆园村集体建设用地,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日常检测数据□委托检测数据□在线数据无超标现象,经现场核查厂界□厂区内无明显异味;2020年8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已对企业10000吨净水剂项目热风炉擅自改变燃烧介质一案进行处罚,罚款160001.00元,后期执法检查发现,企业燃煤热风炉未完全拆除,滨海分局督促企业对燃煤热风炉进行彻底拆除,2021年4月2日现场检查时,燃煤热风炉已完全拆除□2.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为潍坊邦华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库存产品□生产报表□销售产品均未超出企业环评批复产品范围;该公司已在公安部门合规办理制毒化学品入网手续,购买盐酸□盐酸试剂均通过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办理;2021年4月7日,潍坊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厂外北侧彩钢房内有一台2吨燃煤蒸汽锅炉,处于停产状态□经调查,该锅炉自2020年11月份开始建设,11月底建成,主要在厂内焦亚硫酸钠项目停产蒸汽不足期间间歇生产,产出蒸汽用于硫磺保温,生产时间累计约30日,煤炭在厂外存放,反映情况属实□ 是 1.针对潍坊尧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南端租用土地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海分局将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查处到位;2.滨海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责成企业对燃煤蒸汽锅炉进行拆除,至4月8日上午6:00锅炉拆除完毕,滨海分局已对企业燃煤蒸汽锅炉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按照其投资额核算拟处罚4681元,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无 29 访受〔2021〕76号 来电 经济开发区北城街道莱章村,村里东南角(老板郭君松)和村后面西北角(老板崔新祥)在果园里搭建厂房,老板郭松君进行违法生产整体厨房(无具体手续),老板崔新祥种植区里用机械加工生产,有粉尘污染□ 经济 其他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潍坊经济开发区海乐全屋定制中心,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属于环评豁免项目□前期,北城街道日常巡查时已发现该企业使用开料机和雕刻机加工板材□制作橱柜,现场粉尘较大,环保设备设施不完善,检查人员当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随后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发现未对环保问题进行整改□2021年3月10日,北城街道对该企业采取了停产断电措施□4月10日,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设备□原材料及产品已搬走,原生产厂房已全部清空□信访人反映的崔新祥在种植区进行机械加工,有粉尘污染的问题涉及的企业为潍坊经济开发区新祥机械配件厂,主要从事消防机械配件加工生产,生产设备为机床,于2018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潍经环审表字〔2018〕0611),已通过环保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抛丸□喷涂等涉粉尘工序□4月10日,经济区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上风向对照点浓度为0.117mg/m3,下风向三个检测点浓度分别为0.217mg/m3□0.167mg/m3□0.184mg/m3,检测数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反映的在果园搭建厂房问题,该企业在种植区搭建车间位于厂区北部,面积约200m2,属于违章建筑□ 是 针对新祥机械配件厂该企业在种植区搭建的车间问题,目前该企业已实施自行拆除,于4月18日拆除完毕□该企业原计划扩大生产规模,现生产场地已受限,企业负责人主动提出异地搬迁意愿,目前,该企业正在组织搬迁,预计4月底前完成□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网格巡查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确保污染企业不生产□取缔企业不反弹□ 无 30 访受〔2021〕77号 来电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北崖村村支书孙洪刚在青州市邵庄镇文中村西南河道内填埋化学肥料3300吨炭黑(现不知去向),孙洪刚破坏37亩永久性基本农田,盗取50多亩河滩取砂□来电人2019年开始反映,村支书没有得到制裁,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来电人要求周一之前给予回复□ 青州 固废其他 经查,1.□填埋炭黑□问题□前期青州市已委托三方司法鉴定中心取样鉴定,鉴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全部进行清运处置,用于水泥生产和道路施工□取样□鉴定过程规范合法,清运过程台账记录清楚□去向明确,不存在去向不明的问题□2.破坏37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问题□经青州市勘界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比对后出具的淄博市临淄区和青州市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显示,反映的地块9.29亩土地位于淄博市临淄区与青州市边界线9号A□B桩和10号A□B桩之间□临淄区北刘村东,属于临淄区行政区域界内,不归青州市管辖;针对信访人提出青州境内的12.49亩耕地存在破坏的问题,已聘请第三方耕地破坏专业鉴定单位进行鉴定□待出具鉴定结果后,将依法处理□3.盗取50多亩河滩取砂问题□4月11日,潍坊市水利局□青州市水利局□邵庄镇共同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河滩盗砂取砂问题□4.来电人2019年开始反映,村支书没有得到制裁问题□反映的为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北崖村村支书孙洪刚,不在我市管辖范围内□ 是 针对信访人提出破坏耕地问题,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聘请第三方耕地破坏专业鉴定单位进行鉴定□待出具鉴定结果后,将依法处理□ 无 31 访受〔2021〕78号 来电 安丘市石堆镇大亭子村的东侧,桃园官庄村西侧,中间的山体约2017年开始不知哪个企业采挖,不知道是否有手续,爆破产生的震感强烈□ 安丘 噪声生态 经查,反映的山体位于安丘市石堆镇桃园官庄西侧□经现场核查,有采坑一处,面积约25亩,平均深度约20米,现场核查时未施工,采坑主要采挖页岩□该山体由潍坊市金德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份开始采挖□该公司法人代表为陈勇,拟在该区域实施保温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2019年进行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13-370784-30-052056),由安丘市石堆镇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并分两次批复建设用地面积20.6373公顷(鲁政土字〔2018〕43号批复17.9065公顷,潍政土字〔2020〕590号批复2.7308公顷)□2019年8月份,因项目建设需要,该公司与石堆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后,开始对该区域进行土地平整,非举报反映的2017年开始采挖□该公司在土地平整过程中,因为岩石硬度□机械施工难度大,分别于2019年10月□2020年3月份申请,经安丘市政府同意进行两轮爆破施工□经调阅相关资料,该项目最后一次爆破时间为2020年4月19日,由山东同利爆破有限公司安丘分公司实施爆破□ 是 2020年4月22日,该公司因涉嫌以平整场地为名,非法开采页岩,并对外销售,由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进行了查处,并移交安丘市公安局进行立案□2021年3月16日,安丘市公安局认为该案件不负刑事责任,重新移交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目前,该局正在依法进行查处□ 无 32 访受〔2021〕79号 来电 1.昌乐县白塔镇东前韩村书记韩其升,于2019年9月开始恶意毁坏山林(该林地1993年开始是由来电人家人承包),2019月9月来电人开始上访,当时森林公安到现场进行处理,但是当时现场被破坏了,来电人对森林公安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数量不对□2.昌乐县白塔镇东前韩村书记韩其升于2015年左右至今强占来电人承包的山林办养殖场,养牛100-200头,污染养牛场东南侧100米左右的饮水井,同时污染国家二级饮用水源□可以暗访该村韩其池(来电人本家),韩其池能提供该养殖场通过管道养殖废水排入饮用水源地的相关影像资料□来电人表示其他问题和证据材料通过邮箱给督察组进行邮寄□ 昌乐 生态水 经查,1.关于恶意毁坏山林的问题□2019年9月,韩其升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自己承包的林地进行翻整,造成种植苗木损坏□经公安部门勘查,毁坏林地苗木657棵,韩其升现场进行了签字确认□因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树木,昌乐县公安局决定对韩其升进行行政处罚□后因机构改革,行政职能划转,该案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接续办理,并根据《森林法》规定,给予韩其升补种毁坏苗木657棵□罚款两倍毁坏苗木价值3720元处罚□根据处罚决定,韩其升已异地补种白杨等苗木657棵,缴纳罚款□经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验,韩其升补种树木合格,案件办结□2.关于养殖场污染水源问题□反映的养殖场实为鑫源养殖场,年设计养殖规模肉牛100头,现存栏98头□该养殖场已按要求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配建三级过滤沉淀池1处(面积160立方米,已做防渗□防雨处理)□粪便堆积发酵平台1处(面积约220平方米,已硬化,带有防雨棚),养殖废水□粪便与种植户郭明坤签订外运协议,用于农田堆肥□经现场查看,养殖废水全部在过滤沉淀池内存放,未发现污水外流问题□经核实,该养殖场位于高崖水库二级水源地保护区以外,养殖场区域不属于禁养区□在养殖场东南侧约100米处有一处水井,原为东前韩村村民饮水□农业灌溉使用□2015年,东前韩村整体搬迁后,该处水井基本废弃,仅为个别村民农业灌溉使用□现场对该水井取样查看,水质清澈□无异味□4月11日,高崖水库管理服务中心已委托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处水井取样检测,预计4月16日出具检测结果报告□经调查,1995年3月,东前韩村村民韩法云(韩其升之父)与村委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约定承包该村位于钟山的土地100亩,承包期限至2025年□2016年10月,经协商同意,东前韩村村委将该100亩土地中的15亩承包给韩其升,用于建设养殖场,并与韩其升签订承包合同□村委和韩其升已分别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补偿金,并非□强占山林办养殖场□□ 否 昌乐县政府责成高崖水库库区管委会加大信访调解力度,及时消除矛盾误解,并加强对鑫源养殖场的巡查监管,确保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养殖□ 无 33 访受〔2021〕80号 来电 临朐县东阳路广业铝单板材院内生产橡胶内胎,法人陈永,气味粉尘污染,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该企业一直是偷偷生产,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临朐 大气 经查,反映的企业为临朐县锦泰橡胶厂,位于临朐县东城街道黄山路东首路北100米,负责人为陈永,主要从事橡胶内胎加工项目,年产农用内胎30万件和橡胶垫带5万件,主要原料是再生橡胶□天然橡胶□硫磺□石蜡油等□生产过程中主要是粉尘和有机废气污染,粉尘和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低温等离子净化设备□UV光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21年1月12日经山东海倍特检测有限公司检测(SDHBT第202101138号),其废气达标排放□2017年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12月份通过临朐县环保局备案(临环评函〔2017〕681号)□经现场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难以全部收集,现场有异味□ 是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和东城街道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因治理费用较高,企业负责人决定不再从事该项目生产并立即开始拆除设备,预计7日内拆除全部设备□ 无 34 访受〔2021〕81号 来电 寿光市双王城牛头镇村南,具体位置在村南初中北邻,晨丰水产的西邻,中间有个院子,院子里有个蓝铁皮的大屋子,具体产品不清楚,生产的时候产生噪声,怀疑没有环评手续□ 寿光 噪声□其他 经查,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牛头镇村村民马某租赁牛头镇村初中北侧的一处院子进行纸管切割,该院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车间占地面积300平方米,院内建设有蓝色铁皮车间一座,办公室一座,该院东侧为晨丰水产,西侧为空地,南侧为牛头镇初级中学,北侧为空地,车间内有切割机三台及部分成品纸管□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马某建设的纸管切割项目属豁免管理类□对于反映的噪声问题,寿光分局委托潍坊金润理化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22时□11日12时分别对该企业厂区四周夜间□昼间进行了噪声监测,夜间□昼间检测结果分别为:厂界西侧44.3DB(A)□43.0DB(A),南侧43.3DB(A)□46.7DB(A),东侧39.3DB(A)□46.2DB(A),北侧为47.6DB(A)□44.9DB(A),从检测结果看,该企业厂界噪声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内II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内昼间60□夜间50的限值□ 否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将联合双王城经济发展中心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检查频次,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无 (下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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