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建华等同志辞去潍坊市第十七届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
(2021年6月23日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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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建华同志辞去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张守富同志辞去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杨建华同志担任的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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