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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 2021年6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自8月1日起施行,对安全总监设置范围、任职条件、工作职责以及安全总监待遇、任免、监督管理原则和工作报告制度等进行明确,这是我省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进实施安全总监制度,做到能配快配、应配尽配,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细化安全总监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要求和相关待遇,确保安全总监依法依规有效开展工作。要加强对安全总监的考核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安全总监履职尽责能力。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每周一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认真梳理企业自查隐患清单、企业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清单,做到安全重点、难点、危险源、隐患、工作着力点和应急力量“六知”。要全面分析影响和制约本单位安全发展的问题和不足,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设施风险防范措施,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衷心感谢各企业家和全体员工为我市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付出的辛勤努力!祝愿所有企业在安全中发展壮大,所有员工在平安中工作顺利!让我们共同为建设平安潍坊而努力奋斗! 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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