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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扬履职优秀潍坊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
(2021年8月26日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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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以来,全体潍坊市人大代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按时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主动加强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提出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代表主题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抗灾救灾、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为了激励全体潍坊市人大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对57名履职优秀的潍坊市人大代表进行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潍坊市人大代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与重托。全体潍坊市人大代表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自觉地接受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为推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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