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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十四批)涉及潍坊市的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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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福文)9月9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21件(中央重点关注件2件,无省重点关注件),其中来电6件,来信15件。本批信访件涉及青州市5件、昌乐县5件、寿光市3件、临朐县3件、潍城区1件、坊子区1件、诸城市1件、滨海区1件、峡山区1件;涉及环境问题21个,其中水污染问题6个、大气污染问题3个、土壤污染问题3个、生态破坏问题3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其他问题4个。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按照山东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7日内反馈到联络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9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143件(中央重点关注件6件,省重点关注件6件)。转办的信访件中,涉及高密市20件、青州市18件、临朐县17件、寿光市16件、昌乐县13件、诸城市12件、潍城区9件、高新区8件、寒亭区6件、安丘市6件、峡山区6件、滨海区4件、坊子区3件、昌邑市3件、奎文区1件、经济区1件;涉及环境问题143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36个、水污染问题33个、生态破坏问题25个、土壤污染问题21个、噪声污染问题11个、其他问题17个。 (举报件情况统计表见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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