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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十五批)涉及潍坊市的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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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邵光耀)9月1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24件(中央重点关注件3件,省重点关注件1件),其中来电5件,来信19件。本批信访件涉及青州市4件、临朐县4件、高密市3件、昌乐县3件、坊子区2件、寿光市2件、安丘市2件、寒亭区1件、诸城市1件、昌邑市1件、峡山区1件;涉及环境问题24个,其中水污染问题8个、生态破坏问题5个、大气污染问题4个、噪声污染问题4个、土壤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2个。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按照山东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7日内反馈到联络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1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167件(中央重点关注件9件,省重点关注件7件)。转办的信访件中,涉及高密市23件、青州市22件、临朐县21件、寿光市18件、昌乐县16件、诸城市13件、潍城区9件、安丘市8件、高新区8件、寒亭区7件、峡山区7件、坊子区5件、昌邑市4件、滨海区4件、奎文区1件、经济区1件;涉及环境问题167个,其中水污染问题41个、大气污染问题40个、生态破坏问题30个、土壤污染问题22个、噪声污染问题15个、其他问题19个。 (举报件情况统计表见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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