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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21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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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7批 2021年9月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16 X2SD202109010158 诸城市贾悦镇孟疃西岭诸城市盛泰石灰有限公司的四座窑炉中有两座没有环评手续,在没有用煤权的情况下长期烧煤生产石灰,烟筒常年黑烟滚滚,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潍坊市 大气 9月2日,诸城市组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发改局□工信局□贾悦镇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诸城市盛泰石灰有限公司位于诸城市贾悦镇孟疃村西岭,以生产销售石灰为主,该公司节能环保机立窑石灰生产项目,2016年12月13日取得环评审批(诸环审报告表[2016]64号),建有3座(分别为1号□2号□3号)石灰窑生产线,非反映的4座,年产能10万吨,2017年1月16日完成环保验收(诸环验报告表[2017]2号)□其中1号□2号两座立窑升级改造项目于2017年9月1日取得环评审批(诸环审报告表[2017]97号),2018年10月26日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7月2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91370782312768297N001P);3号立窑因资金问题未进行升级改造,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1号立窑正常生产□2号立窑停产检修,调取该两座立窑生产记录,2021年1-8月份产能约6万吨□2.该公司石灰窑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于2016年11月22日经诸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审查意见(诸能核字2016-11-15号),核准该公司年用煤量9800吨□经查该公司近年煤耗数据,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月至8月煤耗分别为7154.42吨□12958.53吨□23827.34吨□22515吨□7500吨□3.石灰窑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经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两次除尘□双碱法水膜脱硫□氧化法脱硝等工艺处理后经35米烟囱高空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运行台账记录齐全□经查2021年1月至8月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日均值均未超标,在线比对每季度开展一次,在线数据真实有效□9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气筒有组织废气进行手工检测,颗粒物浓度2.7mg/m□□氮氧化物浓度85mg/m□□二氧化硫浓度未检出,均未超出《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部分属实 诸城市组织采取了以下措施:1.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该企业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2.设立由诸城市发改局□工信局和贾悦镇组成的企业包靠专班,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到位□3.诸城市发改局于2021年9月6日对该企业下发《责令停产整改的通知》,要求企业停产整改,严格控制企业用煤量,该企业9月6日已停产□4.督促企业完善手续,责令该企业按照省发改委下发的《违规□两高□项目处置方案》,于9月底前完善能评手续,进一步核定企业用煤量,完善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 阶段性办结 无
117 D2SD202109010038 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路潍坊滨海化工产业园内有一家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8月25日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的环评报告,举报人认为项目环评造假□公司环评报告总共400多页,环评报告40页中表2.2.3-3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储存材料一览表,一览表中有一项材料是三氯氧磷,三氯氧磷的原料是三氯化磷,但生产三氯化磷需要黄磷和液氯,环境报告书上没有明确表示三氯化磷的设备以及工艺,依照最新版的2021年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三氯化磷是限制类产品,不允许新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页的概述上公司没有把三氯化磷产品进行详细描述,没有描述的原因是三氯化磷是限制类产品,环评报告涉嫌造假□环评报告第49页工艺分析2.3-1三氯氧磷工艺分析中没有明确把三氯化磷分析出来,环评报告没有把三氯化磷产品真实公示出来,为了上三氯化磷设备和产能,故意把三氯化磷的原料写成三氯氧磷的原料□ 潍坊市 其他污染 9月2日,滨海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绿色化工园开发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化工产业园,拟建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委托山东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于2021年8月25日受理并公示了该项目环评报告公示版,公示期为8月25日至9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在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除收到该信访件反映问题外,未再收到其他方面反映问题□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三氯化磷生产装置属于限制类□但该项目涉及使用三氯化磷粗品,是生产三氯氧磷□椰油酰氯□月桂酰氯等的中间体,不是该项目产品,不外售;涉及三氯化磷粗品生产装置是项目整体工艺流程的组成部分,非单独生产三氯化磷产品的装置□所以,环境影响报告书概述及产品方案未对中间产物(三氯化磷粗品)进行专门描述□该项目备案证明中明确□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潍坊市行政审批局于2021年7月30日为该项目办理了立项手续,该项目不在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内,不需要产能替代或置换□根据绿色化工园区域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该项目属于新材料化工,符合园区产业定位□3.应企业要求,因涉及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目前正在网上公示的环评报告公示版中,未对生产设备进行公开□但环评报告审查版中列有全部生产设备,如三氯氧磷生产设备,也包含中间产物(三氯化磷粗品)的生产设备□4.环评报告公示版第49页□工艺分析2.3.1章节□对三氯氧磷和中间产物(三氯化磷粗品)工艺进行了表述,生产工艺为:黄磷与氯气发生氯化反应生成中间产物(三氯化磷粗品),中间产物(三氯化磷粗品)经精馏后,与氧气发生氧化反应生成三氯氧磷□中间产物(三氯化磷粗品)生产使用的原料黄磷和液氯在环评报告公示版第34页□表2.2.3-1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表□以及第40页□表2.2.3-3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储存情况一览表□中均有表述□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将该项目在受理公示期间收到的该信访件反映问题,向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其尽快对项目环评报告修改完善□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将组织专家严格审核,依法依规履行审批程序□ 已办结 无
118 X2SD202109010164 举报人称高密市山东万基路水泥有限公司并非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的鼓励类□生料辊压机终粉磨□项目,骗取了山东省技术改造备案证明□山东万基路立项备案不合法,无任何产能指标,不符合技改,作为新建项目,不符合国发【2009】38号文□国发【2013】41号文□鲁政发【2014】4号文□鲁政发【2017】31号文□无能评手续□无土地手续□无规划手续□无施工手续□ 潍坊市 其他污染 9月2日,高密市组织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柴沟镇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山东万基路水泥有限公司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年产12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术改造项目□,非举报所称的□生料辊压机终粉磨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十二□建材□1.粉磨系统节能改造□□不存在骗取备案证号问题□该项目主要设备是3.5x13米球磨机1台□1400x800辊压机1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该公司无产能指标□2013年该公司30万吨产能指标已置换给高密市荣基水泥有限公司□高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工信厅〔2015〕163号产业函和工信部〔2015〕127号产业文件中□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的政策,简单理解为水泥粉磨站无产能指标可以立项,遂给予备案□3.该项目在无土地□无规划□无施工手续,无能评□无环评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针对□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已于2021年8月13日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0万元,目前该公司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尚未取得批复□2021年8月11日和8月30日,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罚款35.802万元□20.54万元□  部分属实 高密市政府责成发改局□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工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1.发改局已对该企业下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项目停工停产,节能审查未获通过前,不得恢复生产□9月6日,下达《关于办理能源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和节能审查手续的通知》,要求其尽快到发改局办理能源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到市审批局办理节能审查手续□2.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已责令其停止建设,告知企业该项目需进行产能替代□能源消费替代□碳减排方案□污染物替代等手续后补办环评手续□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立项□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由企业申请,走集体土地入市的路子,完善土地□规划手续□4.住建局责令该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既有房屋建筑进行检测,经检测鉴定满足设计和标准规范要求的,依法依规补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5.工信局已向企业下达了《关于办理水泥粉磨产能替代手续的通知》,要求其于2022年6月底前按照项目审批时的替代比例补齐置换产能□否则,将于2022年12月底前对该项目进行拆除□ 未办结 无
119 X2SD202109010023 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承揽润泽龙凤苑二期A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评估,该公司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工作流于形式;以变相收费为目的,污染源追踪采取假设□阶段检测靠判断确定,无科学依据□ 潍坊市 其他污染 9月2日,潍坊经济开发区会同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山东省潍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2020年10月,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与潍坊润泽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负责润泽龙凤苑二期A项目地块(位于昌乐县宝都街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收集资料包括环境概况□周边敏感目标□岩土工程勘查报告等,现场踏勘地块状况,调查确认该地块周边曾经存在油脂厂□皮鞋厂□汽修厂等多个原有污染源,遂实施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基本符合规范要求,不存在工作流于形式问题□2.该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要求,完成了第一阶段基本调查,实施了第二阶段采样分析,编制了《昌乐县润泽龙凤苑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020年10月19-20日进行现场钻探□现场快筛及取样,并于当日移交实验室,10月21日开始检测□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及上机测试记录数据一致,不存在污染源追踪采取假设□阶段检测靠判断确定的问题□3.2020年12月12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评审会,总体评价认为该地块土壤污染调查程序与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内容较全面,但报告通过评审仍需修改,经专家复核确定后可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随后,该公司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了调查报告,于2020年12月底修改完成并通过专家组复核□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120 D2SD202109010018 潍坊市寒亭区辰隆阳光城小区东侧是渤海路,距离小区过近,该道路是快速路,车流量大,车辆运行产生噪音,且夜间还有□炸街□现象;该小区南侧是青银高速,最近处距离小区不足100米,夜间噪音明显,投诉人对小区的环评手续审批存疑;小区南围墙外侧有大量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阻碍小区南侧云祥街建设,希望尽快清理;小区西围墙外侧有一处沙丘,面积很大,没有进行遮盖,产生扬尘严重,影响西门开通□ 潍坊市 噪音 9月2日,寒亭区组织开元街道□区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辰隆阳光城小区距离东侧渤海路约50米□寒亭区重点加强渤海路巡逻管控,严查□炸街□违法行为□8月份,寒亭交警大队共查处□炸街□违法行为8起,并依法进行了处理□2.济青高速公路于1993年建成通车,2019年7月改扩建双向八车道工程建成通车□为有效防治高速路噪音扰民问题,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将声屏障工程列入2021年专项计划,该段新增设声屏障全长约1.5公里,于今年7月9日开始施工□目前已完成0.8公里,剩余0.7公里正在抓紧推进,预计9月20日前完成□3.辰隆阳光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6月13日由原寒亭区环保局审批(寒环审表字〔2016〕19号),2016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底竣工□根据2018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第106项的规定,辰隆阳光城项目属于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范围,市生态环境局寒亭分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放管服□的要求,在上述决定施行后,对该类情况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再要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审批时,济青高速北线及渤海路均尚未开始拓宽改造□根据实际情况,环评审批提出□建立绿化带措施□的交通噪音防治要求□该小区距离南侧青银高速最近处约200米,并已建设绿化带□4.辰隆阳光城小区南墙外侧系潍坊辰隆建设集团工棚,在完成该小区建设后将部分建筑材料存放在此处,主要是木方□制胎板等建筑材料,并非建筑垃圾□5.反映的□沙丘□实为小区建设开槽时暂存土堆,后期小区楼房基坑回填还需使用□该土堆已落实覆网措施,因正值夏季,土堆生草将防尘网遮挡,现场未发现有扬尘产生,小区也无开西门规划□ 部分属实 寒亭区采取以下措施:1.寒亭交警大队对辰隆阳光城周边道路加大巡控力度,严查严处□机动车乱鸣笛□炸街□等违法行为,有效防治噪声问题产生□2.寒亭区交通运输局及时跟进青银高速声屏障建设工程,督促工程按时完成□3.开元街道对接潍坊辰隆建设集团,已于9月3日完成土堆防尘网全覆盖,对存放此处的建筑材料转移存放,有效抑制扬尘□ 阶段性办结 无
121 X2SD202109010088 潍坊市坊子区金色龙泉小区排污管道堵塞不修,致使粪便和雨水混合排入地下车库,臭气熏天;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清理不及时□ 潍坊市 水 9月2日,坊子区组织区住建局□凤凰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金色龙泉小区建有四栋住宅楼,共287户,由山东天翔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山东道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物业服务由天翔和恒信物业共同提供□2019年5月起,3#4#楼出售并交付,目前已入住约90户,1#2#楼至今未出售□2.现场检查发现,因小区外排主管道堵塞,车库段管压过高,部分排污管破损□粪污外溢,导致地下车库地面和墙面上均有管道破裂后溢出的污水及污泥痕迹□地面有生活污水,存在异味;2#楼和4#楼中间约有20立方米生活垃圾,均为小区居民装修垃圾,物业公司清运不及时,长期堆放□ 属实 坊子区组织采取以下措施:1.于9月3日将小区内建筑垃圾□车库内污水污泥清理完毕,对车库外漏处管段修理完善,并对小区外排主管道一处堵塞点进行了修缮疏通,已无渗漏现象□2.全面排查小区内存在的物业管理方面问题,规范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已办结 诫勉2人
122 X2SD202109010104 高密荣基水泥有限公司强占井沟村农田和公共道路进行水泥磨机和办公区建设□ 潍坊市 生态 9月2日,高密市组织井沟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高密市荣基水泥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井沟镇孙家官庄村□沂胶路北侧,于2005年8月建设水磨机车间,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无办公区,目前处于停产状态□2.该区域是井沟镇孙家官庄村集体土地,建设区土地性质为存量建设用地,该项目属未批先建□2021年7月30日,高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违法用地行为处以罚款443180元□3.2021年3月25日,井沟镇同意该公司在与周边村庄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使用施工范围内的公共道路□5月30日,该公司与井沟镇孙家官庄村达成协议,对占用的道路每年给予经济补偿,并投资39万元为孙家官庄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属实 高密市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力度督促企业完善手续,加强监管,相关手续完善之前不得生产□ 已办结 无
123 X2SD202109010034 诸城市焦家庄子书记李某升□副书记李某臣□会计焦某安□保管李某青,盗取国家资源开矿□挖沙,金额巨大□破坏土地□占用粮田,破坏水库□水渠等水利设施□ 潍坊市 生态 9月2日,诸城市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龙都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2018至2020年期间,有关部门曾先后多次受理该信访问题,均不属实□诸城市龙都街道焦家庄子李某升系原村党支部书记,已于2018年3月辞职;李某臣是现任村网格党支部书记;焦某玉□李某清均在家务农□2.焦家庄子村共有土地1931亩,其中耕地1691亩,菜园地240亩□除682亩土地流转给龙湖绿园公司发展设施农业外,其余地块均由村民自行耕种□李某升等4人即无开矿的□也无挖沙的,不存在破坏土地□占用粮田的情形,也未发现破坏水库和引水渠等水利设施的行为□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124 X2SD202109010156 诸城市相州镇马家埠村241号马某荣在家中养鸡□养鸭,蚊蝇多,空气恶臭,噪声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潍坊市 水 9月2日,诸城市组织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诸城市畜牧业发展中心□相州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马某荣养殖户在自家院子西北角搭建一个占地约6平方米的棚子,养殖鸡鸭□养有8只鸡□5只鸭□棚内底部积攒有鸡□鸭粪,产生异味,易滋生蚊蝇;鸡鸭叫声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诸城市责成相州镇采取以下措施:1.与养殖户沟通协调,于9月2日将鸡□鸭售卖,并清理了养殖棚内粪污,消除了恶臭味道□2.加大对此类现象的摸排整治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已办结 无
125 X2SD202109010021 高密市朝阳街道仓上村有一家门军铝合金门窗加工厂,生产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另外,王党村前有两家个体加油站,位于胶河水源地保护区内,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曾被依法取缔,督察结束后又用铁皮围挡起来,继续营业□ 潍坊市 噪音 9月2日,高密市组织朝阳街道□商务局□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门军铝合金门窗加工厂位于生活居住区,无任何手续□现场检查发现,有2台切割锯□门窗成品和原料,有生产迹象□2.王党村前有万华□兴源两处个体加油站□万华加油站建于1998年,兴源加油站建于1995年□2001年12月王党机井群被划定为饮用水水源地□因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017年9月高密市政府关闭了两处加油站,全部拆除了加油机等相关设备,并用铁皮围挡□2019年3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鲁政字〔2019〕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青岛等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请示》,批复原则同意潍坊市政府所报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由潍坊市政府负责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4月8日,依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19〕17号),王党机井群饮用水水源地被取消,两处加油站位置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调整后,两处加油站办理了相关手续后营业□ 部分属实 高密市责成朝阳街道采取以下措施:1.依法对门军铝合金门窗加工厂予以取缔,原材料和加工设备已于9月2日清理完成□2.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管,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已办结 无
126 X2SD202109010092 潍坊市峡山水库中鱼类出现大量死亡,死鱼捞出后掩埋在码头西侧草地树下,未作无害化处理□ 潍坊市 其他污染 9月2日,峡山区组织农业农村和水资源局□峡山水库管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2021年3月20日,峡山水库管理服务中心巡查发现水库四屯取水泵站浅滩水域鲫鱼死亡现象,8月底再次发现局部水域鲫鱼□白鲢等集中死亡现象,并及时打捞清理□2.2021年3月25日,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专家现场调查并取样化验;4月10日和8月28日,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专家也进行现场调研□经检验,鱼群死亡原因是细菌性出血败血综合症,诱因是前期气温较高□浅滩水草腐烂□局部聚集密度较大等□结合流行病学特点,符合常年季节规律,死鱼种类单一,排除水质污染原因,及时打捞不会影响水质□从今年1-7月份国家反馈库中断面共享数据以及8□9月份自测情况看,峡山水库水质均达到三类水标准,水质无恶化现象□3.集中打捞的死鱼全部由潍坊市鑫中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未发现水库码头西侧草地树下掩埋死鱼情况□ 部分属实 峡山区采取以下措施:1.强化巡查,一旦发现死鱼现象,及时打捞清理并做好无害化处理□加强水质检测,随时关注水质变化□禁止一切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已办结 无
127 X2SD202109010014 陈楼村东头有一个面积约10000多平方米的藕湾在2020年被陈楼村书记时某贵用建筑垃圾垫平,严重破坏耕地不可逆回,现在变成了垃圾场,垃圾腐烂雨后直接冲入茅津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大面积的鱼类死亡□ 潍坊市 土壤 9月2日,青州市组织何官镇□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和环卫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何官镇陈楼村东头10000平方米藕湾,实际面积约8000平方米,系自然坑塘□2.2020年下半年,为保证湾塘周边民房安全,陈楼村利用已废弃临时施工便道土方(少量砖瓦石块)对民房东侧湾塘进行回填护坡,面积约2600平方米□2020年10月,陈楼村对湾塘回填区域表层进行覆土整平,不存在严重破坏耕地问题□3.2021年7月被作为农作物秸秆临时暂存点(非垃圾场),由何官镇保洁公司负责定期清运□2021年8月17日,农作物秸秆全部清运完毕,不再作为临时暂存点□4.因防洪需要,在茅津河与湾塘连接处建有一道混凝土拦河坝,不存在雨后污水直接冲入茅津河的情况□通过现场查看和走访附近村民,未发现河内鱼类大面积死亡现象□ 部分属实 青州市采取以下措施:何官镇□国土资源□生态环境□环卫等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破坏耕地□污染水体等环境违法行为□ 已办结 无
128 X2SD202109010019 南关镇旗台村东原山东孚日集团建材分公司院内进行违法化工生产,南车间内正在安装化工生产设备,北车间已经开始生产,造成环境污染□ 潍坊市 其他污染 9月2日,高密市组织姜庄镇□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原山东孚日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仁和化工园,环保手续齐全□根据相关规定,非化工劳动力密集型企业逐渐迁出仁和化工园区□该企业于2021年7月10日停产,8月31日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外运□2.2021年6月8日,新成立山东孚日宣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孚日集团与青岛宣威合资),拟在孚日建材原址上建厂□2021年8月9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环评手续均通过环保审批(高环审表[2021]29号□高环审表[2021]32号)□土地手续正在挂牌出让,9月20日摘牌,待各种手续办理完毕后再进行建设□3.9月2日检查发现,现场南□北两处车间为原孚日建材公司的原有车间□北车间作为仓库使用,暂存有青岛宣威涂层材料有限公司拆除转移物料若干□南车间存放有原孚日建材公司未清理完毕的砂石物料□现场无化工生产设备,无生产迹象,无排污行为□ 部分属实 高密市责成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山东孚日宣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对车间物料和设备进行清除,已于9月2日全部清除完毕□2.进一步加强监管巡查,确保该企业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已办结 无
129 X2SD202109010005 潍坊市临朐县李户庄村支部书记冯某民勾结社会人员非法偷采砂矿资源□在该村东有一个非法洗砂加工点,已经经营多年;利用晚上偷挖附近麻刚砂;洗砂点附近有一个水库位于村上游,威胁着村民安全□另其哥哥冯某光非法经营煤炭多年,导致村西面过道上扬尘严重,雨天灰尘流入国道和村子河道□ 潍坊市 生态 9月2日,临朐县组织公安局□矿管办□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李户庄村党支部书记冯某民,未发现其勾结社会人员非法偷采砂矿资源的情况□2.洗砂加工点为山东科源石材有限公司,位于沂山风景区李户庄村东300米□2018年3月完成建设项目备案,环保手续齐全□2021年3月份,临朐县矿管办组织相关涉矿单位和沂山风景区联合执法,发现该企业私自增加清洗麻刚砂生产设备,并从沂水县购买部分处置的麻刚砂进行生产,临朐县立即拆除其非法洗砂设备□未发现有晚上偷挖附近麻刚砂现象□因青石原料难以购得□设备老化□升级改造投入资金过大等原因,企业主表示不再进行生产□3.李户庄村于1969年建设了东南沟小二型水库,2019年进行了水毁修复□经多年运行,水库功能逐渐丧失,已降等为塘坝,现存水量约1万立方米□溢洪道为开敞式,现正溢洪,不存在安全隐患□4.冯某光售煤点位于沂山风景区233国道李户庄村段道路西侧,2017年9月办理了煤炭销售营业执照,现存块煤约400吨,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块煤全部用篷布覆盖,现状场地未硬化,地形中间低四周高,周边全部长有青杨树和荒草,未发现雨天煤尘流入国道和河道中□因该场地不符合建设要求,无法进行地面硬化,冯某光表示不再进行经营□ 部分属实 临朐县组织采取以下措施:1.山东科源石材有限公司于9月3日自行拆除所有生产设施设备,现场已清理完毕□2.煤炭经营点于9月3日全部清运完毕,场地恢复原状□3.加大对科源石材和煤炭经营点的监督巡查力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确保当地生态环境安全□ 已办结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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