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专版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关注
 
标题导航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21年09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1批 2021年9月1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66 X2SD202109050053 何官镇李马村附近有一个大垃圾场,常年倾倒垃圾,气味难闻,污染地下水□何官镇有十几家生产大棚用棉被的厂子,污染严重□ 潍坊市 水 9月6日,青州市政府组织何官镇政府□青州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垃圾场实为何官镇农作物秸秆存放点,位于何官镇李马村村东,先前为村民烧砖取土形成的窑坑,占地约87.2亩□2019年6月2日,何官镇政府与李马村委签订租赁协议,委托青州永顺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收集镇域范围内秸秆至此存放,并对窑坑做了简易防渗漏处理□为避免非秸秆垃圾倾倒,镇政府在存放点周边设立了铁丝网围挡,安装了监控设备,安排两人专职看护,现场围网完好无损□2021年6月该秸秆存放点停用,秸秆存放面积近50亩□该存放点有周边村民倾倒的少量生活垃圾,表层覆土并长满青草,无明显异味,已将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完毕□9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委托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处地下水39项指标进行检测,均符合地下水质量三类标准□2.棉被厂实为无纺布厂□何官镇辖区内有10家无纺布厂,生产原料为布条和纺织纤维,生产工艺为原料-开花-开松-梳理-铺网-针刺-裁剪-成品□10家无纺布厂均在2018年到2020年之间办理了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主要污染物为棉尘,都按照环评要求配备了多级旋风除尘器,通过除尘设备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但除尘设备开松□梳理环节密闭不严,存在棉尘收集不彻底的问题□该类企业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不存在其他污染风险□2021年3月,根据青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何官镇政府对无纺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升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目前10家企业均在整改中,未生产□ 部分属实 青州市政府责成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1.指导何官镇政府对该秸秆存放点开展环境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整治方案,确保存在问题彻底整改□2.督促企业加强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棉尘收集率,要求企业对开松机□梳理机进一步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企业恢复生产后,青州分局组织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阶段性办结 无
67 X2SD202109050042 高密市阚家镇驻地,阚兴大道与安泰街路口东南侧树林,张姓养殖户,2021年6月又回到该处(西侧,北侧几十米处为学校□居民区,南侧为食品厂)在禁养区违法养猪,造成环境影响□多次反映未解决□ 潍坊市 水 9月6日,高密市政府组织阚家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张姓养殖户在阚家镇阚兴大道与安泰街路口东南侧的树林内进行仔猪育肥,属禁养区□该养殖户四周为树林,南侧400米为望乡食品厂,西侧100米有一处门头房,北侧60米有一家养鸡户(未养殖,属禁养区),东北侧200米有一所学校,东侧无住户□2.该养殖户2017年前在此处养殖□高密市政府下达《高密市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后,一直未养殖□2021年6月10日,该户擅自购进育肥猪,在原址上重新开始养殖□阚家镇政府曾接到该问题信访,责令该户一个月内将生猪清栏并不再养殖□因市场行情原因,生猪出栏跨度时间较长,没有在规定时间清栏□ 属实 高密市政府责成阚家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1.养殖户将生猪全部清栏,并拆除养殖设备,保证不再复养,9月7日已全部完成□2.加强巡查,确保在禁养区内不再有复养现象□ 已办结 无
68 X2SD202109050091 村干部吕某军□杨某江破坏防水坝110余米,非法采砂3000余立方米,破坏生态环境□ 潍坊市 生态 9月6日,寿光市政府组织纪台镇政府□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纪台镇吕家四村吕某军曾任村主任□党支部书记,2021年4月至今担任支部委员(主持村内工作);杨某江曾任村主任,2021年4月至今担任支部委员□2.采砂点有两处,一处位于村西河滩,另一处位于村西北河滩□防水土坝为弥河河坝,位于以上两个采砂点内,已废弃,并非人为破坏□2018年因洪水原因,寿光市对弥河河坝进行整修,原坝体已不存在□3.两处河滩采砂点均办理了采沙许可,反映的3000余立方米砂,均在审批范围内,是孟某林于2014年7月份合法开采,并非吕某军□杨某江非法开采□两个采砂点是为了抽砂换土,改善河道低杆作物的种植条件,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行为□2015年1月至今,两处采砂点均无任何采砂行为□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69 X2SD202109050057 青州市弥河镇胡同村村南的久久食品厂南侧,有两家大型化工厂生产时异味刺鼻,污染环境□ 潍坊市 其他污染 9月6日,青州市政府组织弥河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州久久食品有限公司南侧无反映的□两家大型化工厂□,该位置周边3公里范围内亦无化工类企业□2.青州久久食品有限公司南侧为青州市七彩光窑炉技术有限公司,有两个间隔约200米的厂区,西厂区为生产区,东厂区为仓库区□主要产品为滑石粉(白色粉末,无臭无味)□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版)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不属于化工□该企业2017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11月建成后进行了短时间调试生产,因产品质量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停产至今□企业现场较为混乱,长期停产无人管理,厂区内存有滑石粉成品,车间□仓库等区域物料散落,积尘明显,厂区内无异味□调阅进货单据,显示物料均为外购,存在外购成品后分装销售经营行为□ 部分属实 青州市政府责成弥河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1.青州市七彩光窑炉技术有限公司立即进行厂区全面清理,全部物料密闭存放,避免扬尘污染□已于9月9日整改完毕□2.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到位□ 已办结 无
70 X2SD202109050069 潍城区望留街办十亩田村包村书记姜某叶,破坏基本农田,私建墓地,还破坏了大量的土地挖沙;还有几十亩地被村干部姜某叶□田某福□刘某霞所霸占,以搞养殖为名,在基本农田地里套院建房;姜某叶食品厂污染严重(不挂牌);2019年至2020年,刘某霞以搞养殖为名,在基本农田地里,309国道路边盖了9间大瓦房□ 潍坊市 土壤 9月6日,潍城区政府组织望留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区畜牧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墓地为潍城区望留街道十亩田村公墓□十亩田村原公墓位于潍九路南侧,2016年3月,因修建潍日高速,墓地需迁移□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18名家族代表组成的新公墓选址迁墓委员会考察研究,通过村内公示,最终将村西南角河边(与昌乐交界处)的76平方米水浇地作为新公墓,并非基本农田□2.上世纪八十年代,十亩田村附近村民盖房□修路时取沙自用□2007年至今,再无挖沙卖沙□破坏土地现象□3.田某福于1999年在十亩田村西南占地2亩建设猪舍,刘某霞于2004年在十亩田村西南角占地1.4亩建设猪舍,养殖地块均为设施农用地,并非基本农田□两处养殖场粪污储存设施齐全,不存在违建行为□姜某叶□田某福□刘某霞无以养殖为名建房行为□4.姜某叶名下无食品厂,也未参与经营□该村只有一家食品厂,为潍坊明君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尹某凤,属于环评豁免类,于2020年3月18日办理排污许可登记□主要产品为卤制肉,生产工艺为冻制品解冻-分割-卤制(煮制),蒸煮卤制时采用液化气加热,产生热气,无油烟,蒸煮卤制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用净水清洗后集中排入车间东北侧三级沉淀隔油池内,不外排,与潍城区铭宇环卫清洁中心签订协议书,采取罐车抽取清运方式,拉运至潍坊美城食品有限公司集中处理□5.9间瓦房实为刘某霞养殖户建设的猪舍□2018年,刘某霞对2004年建设的猪舍进行了改建□该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健全,粪污排放处理规范并进行资源化利用□刘某霞养殖地块为设施农用地,并非基本农田□ 部分属实 潍城区政府责成望留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区畜牧中心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管控,杜绝发生□挖沙卖沙□破坏土地□行为□2.加强对田某福养猪场□刘某霞养猪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充分利用粪污储存设施,及时清理粪污,做好粪污还田消纳利用,严禁畜禽粪污产生环境污染□3.加强潍坊明君食品有限公司环保监管,防止产生环境污染□ 已办结 无
71 X2SD202109050061 俄富特肥业严重污染大气,现场情况与环评情况不符,规定液氨用量360吨/年,实际用量3800吨/年,防护距离违规□ 潍坊市 大气 9月6日,青州市政府组织何官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应急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俄富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何官镇口埠工业园,主要从事复混肥□有机肥□水溶肥及微生物菌肥生产销售□年产5万吨复混肥项目于2004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04年该企业建厂后,因资金不足□股权纠纷,一直未正式投产,2010年底企业正常运转后,申请环评验收,2011年完成环评验收□2011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有机肥□水溶肥及微生物菌肥项目于2021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2月通过企业自主验收,2021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该企业烘干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热源,粉碎□造粒□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重力除尘□洗涤塔处理后排放□2021年5月企业委托三方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开展检测,检测结果达标,不存在严重污染大气问题□该企业为进一步提高废气治理水平,确保颗粒物稳定达标排放,该企业自2021年6月底停产改造,建设除尘室□洗涤塔,新增湿电除尘等治理设施,预计9月20日前全部改造完成□3.该企业生产设备□工艺情况与环评批复基本一致□按照生态环境部《淀粉□肥料等行业制造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要求,无重大变动的情形□根据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企业液氨最大设计用量为1250吨/年□经调阅企业2015年以来全部54张液氨过磅单,最大年用量为2020年151.97吨,最小年用量为2016年21.02吨□2021年至今液氨用量为41吨□均未超过环评及排污许可用量要求□4.该企业2004年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时,依据的技术导则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导则未对防护距离做出规定,所以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均未对防护距离提出要求□根据现行的环评相关规定,对防护距离也无强制要求□ 部分属实 青州市政府责成何官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市应急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对俄富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2.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立即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确保生产过程污染物达标排放□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无
72 X2SD202109050116 潍坊市峡山区太保庄街道丈岭站村,王某坤在丈岭站村前利用芦某富□方某玉□ 芦某贵几人六亩多口粮田建设纸管厂(给抽纱厂纺织用的纸管),在可耕地上违规建筑厂房□ 潍坊市 生态 9月6日,峡山区管委会组织太保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峡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该地块位于太保庄街道丈岭站村村前,面积1.88亩(非耕地),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0.82亩□园地1.06亩,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违法占地□2.该地块最早由丈岭站村村民方某玉承包,2005年转由卢某富承包建设猪圈□2011年,王某坤与卢某富进行土地置换,王某坤对原有猪圈进行翻建,作为纸管厂厂房,未占用卢某贵土地□3.2021年8月29日,峡山区管委会曾受理该加工纸管厂异味信访问题□8月30日,因该纸管厂无环评□营业执照等手续,太保庄街办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实施了□两断三清□□该处设备已于9月6日清理完毕,再无生产行为□ 属实 峡山区管委会责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太保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1.对违法占地行为处罚32130元,责令其恢复原状□2.加强监管巡查,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无
73 X2SD202109050052 1.何庄镇政府在应对中央环保督察中存在一刀切问题,从今年4月份开始,要求企业有针对性的停产□2.在226省道北与寿光交界处,掩埋大量工业垃圾,周围有遮挡□围栏□ 潍坊市 土壤 9月6日,青州市政府组织何官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青州市园林绿化和环卫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2021年3月以来,何官镇政府根据青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青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部分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2.何官镇共有127家企业,包括:1家铸造企业(正常生产),11家机械类企业(9家正常生产□2家停产),12家一般化工类企业(2家正常生产□1家因补办环保手续停产□9家季节性市场原因停产),63家轻工类企业(41家正常生产□3家季节性市场原因停产□1家经营不善停产□18家因手续及设施问题停产改造),7家危化品经营企业(正常运营),8家商贸类企业(正常运营),13家纺织类企业(2家正常生产□1家经营不善倒闭□10家安全原因停产改造),12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4家常年营业□8家节庆期间营业)□不存在政府要求企业有针对性停产的情况□3.□226省道北与寿光交界处□,位于何官镇北口埠村东北,系上世纪90年代北口埠村取沙后废弃的沙坑,面积约75亩□2016年10月,汤某起从寿光市晨鸣热电厂购进锅炉煤灰(属一般固体废物)存放于此,供应济青高速改扩建工程使用□2017年6月,济青高速改扩建基础工程结束后停止供应□2017年9月5日,汤某起对该处堆放的大部分煤灰进行了清运,剩余部分煤灰用于场地整平后覆盖约1米厚黄土,并对该区域建设了围挡,避免发生乱倾乱倒现象□ 部分属实 青州市政府责成何官镇政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辖区内企业的监督管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2.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煤灰堆放场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地下水检测,将根据调查检测结果制定整治方案,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阶段性办结 无
74 X2SD202109050035 昌乐县鄌郚镇多家乐器企业,比如成明珠乐器□三江乐器(原中央督察拆除企业,又在原址重建)等,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备□还存在李某□钟某恩□高某新□卞某周等一部分批建不一的企业□ 潍坊市 其他污染 9月6日,昌乐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鄌郚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未涉及本次信访案件反映的问题□2.昌乐成明珠乐器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成立,位于鄌郚镇东庄村255号,法人刘某波□2021年8月22日,因租赁合同到期,该企业拆除了原厂房所有乐器加工设备,搬迁至鄌郚镇大沂路5335号新购置厂房,注册成立了潍坊雷烁乐器有限公司□新公司主要从事乐器半成品加工,生产过程无喷漆工艺,打磨工序配建布袋除尘器并正常运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存在反映的□又在原址重建□□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备□问题□3.潍坊三江乐器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成立,法人刘某霞,主要从事乐器电商贸易□乐器加工□该公司年喷涂20万把乐器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于2019年11月批复,2021年4月通过竣工验收□目前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经水喷淋塔□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不存在反映的□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备□的问题□4.(1)潍坊范特西商贸有限公司,法人李某□该公司为乐器销售商店,并非生产企业,不需环评审批;(2)钟某恩为电商卖家,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吉他□2020年6月,钟某恩对购置于鄌郚镇的闲置院落车间进行改造,计划用于电商乐器仓储物流,目前车间正在进行主体建设,未发现生产设备;(3)昌乐利华乐器有限公司,法人高某新,2013年因经营不善停产闲置□2021年3月,高某新将部分厂房租借给刘某亮使用;2021年5月,高某新又将剩余厂房和机器设备租借给刘某金使用,该两人租赁后均从事乐器半成品加工,无喷漆工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均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存在□批建不一□问题□(4)公安部门户籍系统查无□卞某周□□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75 X2SD202109050036 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大沙埠村村民王某强,承包了村东北山五亩土地,没有按照村委要求建养殖小区,而是建设厂房,在无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开了纸制品加工厂,后又在村民孙某国的房子建办金刚砂加工厂,每天机器轰鸣,粉尘飞扬 □ 潍坊市 大气 9月6日,安丘市政府组织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安丘市建强纸制品厂位于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大砂埠村,负责人为王某强,占地面积约五亩,建有车间□办公室及附属房,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产品为宝塔纸管,生产工艺为纸板加淀粉胶加工,原料为购买纸板□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环评豁免类□该区域原计划建设养殖区,后期因政策变化,不符合建设养殖区条件□2.孙某国房子原为一间养殖房,从事兔子养殖,后因管理不善倒闭,厂房闲置□王某强租用孙某国养殖房加工金刚砂,未办理任何手续□加工工艺为金刚砂(购自钢厂废钢渣)与水泥搅拌混合,产品为金刚砂耐磨地坪,全部装袋储存□其原料□设备□产品均在生产车间内,生产时产生一定的噪音和扬尘□ 属实 安丘市政府责成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对建强纸制品厂监督巡查力度,确保规范生产□2.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已于9月6日对王某强金刚砂加工点依法取缔□ 已办结 无
76 D2SD202109050025 上口镇南邵一村村南侧有五家工厂,有村民李某武经营的一家无名废旧加工塑料厂,第二个是在村南侧有一家金美源窗帘加工厂(负责人姓徐),第三个是村南侧的金佳丽散热器厂(经理姓杨),第四个村南侧的铝合金加工厂(经理赵某亮),第五个是村南侧的机械电镀厂(经理李某丰),上述五家企业产生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因为上述五家工厂没有排污渠道,产生的废水都排放到工厂内的地下井里,但村内饮用的是地下井的水,工厂排放污水的地下井和村民地下井是串联的,破坏生态环境□ 潍坊市 大气 9月6日,寿光市政府组织上口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五家企业分别为寿光市圣航门帘厂□寿光市鑫美源窗饰有限公司□寿光金嘉利散热器有限公司□山东奥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寿光市绪丰五金冲压加工厂□上述五家企业环评□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齐全,均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均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分别运送到寿光市飞昊水务有限公司或厂区绿化处理,不存在排放到工厂内的地下井问题□废气检测报告数据均未超标,未发现偷排情况□2.圣航门帘□奥翔新材料□鑫美源窗饰厂等三家企业厂区内建有自备井,提供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均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并安装计量装置□其余两家企业无自备水井□3.李家南邵一村供水方式为双水源供水模式,与寿光市锦源供水有限公司签订自来水供水合同,并保留一眼自备井,井水与自来水自由切换□根据要求每半年检测一次水质,检测结果符合《生活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不存在地下排污破坏生态环境问题□9月6日,寿光市政府聘请山东寿光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对3家企业自备井及李家南邵一村4处(村内自备及周边灌溉)水井,取样检测水质,数据均未超标□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77 X2SD202109050016 2015年东城街道办和徐家上庄村村委会非法变卖村耕地2000余亩用于建设厂房;2017年3月把300亩耕地卖给东城窦家洼村窦某中建厂房;2013年村民梁某金滥砍滥伐绿化树和果树1000多棵,破坏生态环境□ 潍坊市 生态 9月6日,临朐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和东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徐家上庄村农田及村庄总面积为1843亩□因城区发展需要,该村于2018年整体搬迁□自2017年以来,该村1596.3亩土地已分批次依法征收,用于商业及工业项目建设,剩余土地未征收□该区域所建商业及工业项目均取得合法手续,不存在非法变卖耕地问题□2.窦某中为山东泰汇康门业实际控制人□该企业于2017年建设,占用徐家上庄村土地169.81亩,已依法取得土地手续,并非东城街办和徐家上庄村委非法变卖300亩耕地□3.梁某金为东城街道徐家上庄村村民□2013年4月梁某金未经同村村民刘某某同意,将刘某某长期荒芜地块进行整理,砍伐野生灌木约1000棵,准备耕种□刘某某随后报警,因所砍伐苗木为野生灌木,不构成违法犯罪,公安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后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非滥砍滥伐□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公告热线:0536-819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