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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二十三批)涉及潍坊市的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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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邵光耀)9月18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17件(中央重点关注件4件,省重点关注件2件),其中来电7件,来信10件。本批信访件涉及高密市5件、坊子区3件、潍城区2件、昌乐县2件、寒亭区1件、青州市1件、诸城市1件、昌邑市1件、峡山区1件;涉及环境问题17个,其中土壤污染问题5个、大气污染问题4个、生态破坏问题3个、水污染问题2个、其他问题3个。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按照山东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7日内反馈到联络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18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303件(中央重点关注件24件,省重点关注件18件)。转办的信访件中,涉及青州市49件、高密市33件、临朐县33件、昌乐县26件、诸城市25件、寿光市23件、安丘市17件、昌邑市17件、潍城区14件、坊子区13件、寒亭区13件、滨海区13件、高新区11件、峡山区11件、奎文区3件、经济区1件、市直1件;涉及环境问题304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75个、水污染问题62个、土壤污染问题53个、生态破坏问题51个、噪声污染问题26个、海洋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36个。 (举报件情况统计表见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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