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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14批 2021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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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59 D2SD202109080072 投诉人称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淮沟村有一猪圈距离其家只有八九步远,猪圈内产生的污水,污染地下水,影响到自家井水,井水中有异味□猪圈有异味产生,滋生苍蝇□多次拨打当地热线反映未果□ 潍坊市 水 9月9日,昌乐县政府组织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营丘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营丘镇淮沟村王某先养殖场,处于适养区□该养殖场自2019年3月因资金不足和个人原因已停养至今,现暂存杂物,未发现畜禽养殖痕迹和污水直排□异味问题□2.淮沟村常住户170户全部安装从高崖水库接入的自来水□9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委托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对该村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三类标准□3.自2021年以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和12345政务热线均反映过同样问题,调查均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160 X2SD202109090028 潍坊市羊口镇化工园污染东营市中心城区□ 潍坊市 其他污染 9月9日,寿光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羊口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寿光羊口化工产业园是省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化工园区,西北方向直线距离东营市区约30.8公里,直线距离东营经济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区约20公里□2.9月9日夜间走航检测,园区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均值为201.63微克/立方米,园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均值为206微克/立方米;10日下午至11日凌晨走航检测,园区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均值为161.2微克/立方米,园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均值下午□夜间分别为158.13微克/立方米□148.61微克/立方米□从检测结果看,在同一气象条件下,边界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与园区水平基本一致,为大气环境中的正常本底值□边界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远远低于企业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控制标准(2000微克/立方米),与大气环境本底值一致□3.9月9日至10日,对园区内4家企业生产装置及治污设施运行□无组织废气管控□自行监测及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等情况开展突击检查,各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周边未有明显异味□4.今年4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曾反映受到羊口化工园区异味影响问题□对此,潍坊市成立了专家帮扶组全面核查园区重点企业,寿光市开展了生态环境整治百日提升行动,园区大气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6月5日至7日,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会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东营市与潍坊市边界异味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走航监测□数据显示,东营潍坊边界数值较低,无明显异味□5.今年6月24日起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使用携带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和恶臭气体检测仪的走航车,在羊口化工产业园及边界区域累计走航检测90多次,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均值153.2微克/立方米,无明显高值,臭气浓度均未超标,为大气环境中的正常本底值□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161 D2SD202109080055 潍坊市寿光市台头镇,整个镇中约有100家到200家左右的橡胶□塑料等小加工作坊无环保手续,但可以正常生产□ 潍坊市 其他污染 9月9日,寿光市政府组织台头镇政府□寿光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台头镇现有橡胶□塑料企业8家(无小加工作坊)□其中5家橡胶企业为潍坊市跃龙橡胶有限公司□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山东省寿光市银宝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潍坊金源橡塑有限公司□潍坊市金角轮胎有限公司,3家塑料企业为寿光市联盈邦塑业有限公司□山东富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寿光泽润塑业有限公司□并非反映的□100家到200家左右□□2.潍坊市跃龙橡胶有限公司□潍坊市华东橡胶有限公司□山东省寿光市银宝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正常生产,已安装VOCs在线监控设施□联网并正常运行;潍坊金源橡塑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于8月12日对生产车间进行升级改造,未生产;潍坊市金角轮胎有限公司因市场原因长期停产;山东富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于今年6月5日拆除了主要生产设备,已无生产能力;寿光市联盈邦塑业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于2018年安装设备后一直未调试生产;寿光泽润塑业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因设备升级改造于8月20日停产至今□不存在□无环保手续,但可以正常生产□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162 X2SD202109080185 村书记闫良某在村里大肆占用基本农田建办公楼□厂房(阳河湾东边),污染严重,污水直接排放到厂后边大湾中渗透到阳河湾中□ 潍坊市 生态 9月9日,青州市政府组织高柳镇政府□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反映的是青州市西水渠村农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高柳镇西水渠村,法人代表闫良某,主要从事秸秆综合利用,该项目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环评豁免类□1.反映的办公楼为该合作社的农产品和土壤质量检测中心,用于技术研发□质量检测□人员办公,反映的厂房为秸秆存放车间□2020年4月开始建设,总面积4.8亩□其中厂房面积1.7亩,农产品和土壤质量检测中心及硬化地面3.1亩,均为永久基本农田,存在违法占地行为□针对违法占地1.7亩的问题,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6月4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月7日移交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8月13日,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青综执罚字〔2021〕第251010号)□8月31日,该合作社非法建设的厂房车间已拆除,并复耕到位□针对违法占地3.1亩的问题,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9月9日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已于9月13日移交青州市综合执法局依法立案查处□2.该项目厂房车间拆除前用于存放秸秆,储存过程无渗滤液产生,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厂后边大湾□原为废弃窑坑,因近期降雨频繁,东侧大棚种植户为防止雨水倒灌,挖掘排水沟将雨水引入坑中形成积水□因废弃窑坑距西侧河坝路50米,且地势低洼,窑坑内积水不会渗透到阳河湾中的情况□ 部分属实 青州市政府责成高柳镇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农业合作社的监管,对违法占地问题依法查处到位□ 阶段性办结 无 163 X2SD202109080062 营丘镇小刘家庄村西任某有的养猪场,距离村民房屋不到50米,臭气熏天,猪粪尿不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地下水□ 潍坊市 水 9月9日,昌乐县政府组织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营丘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养猪场应为营丘镇小刘家庄村西侧任某友养猪场,处于适养区□该养猪场占地约14亩,距东侧最近住户约30米,存栏量生猪95头□建有三级过滤池(约50立方米)□晾晒平台(约20平方米且配有遮雨棚)等设施并正常使用,无粪污直排现象□但现场检查时有明显异味□2.小刘家庄村常住户58户全部安装从高崖水库接入的自来水□9月10日,营丘镇政府委托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对小刘家庄村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三类标准□ 部分属实 昌乐县政府责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营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任某友养殖户已于9月10日全部出售生猪并停养□同时清理卫生并喷洒除臭剂消减异味,减轻异味扰民□ 已办结 无 164 D2SD202109080043 潍坊市昌乐县昌乐镇南流泉村,村南侧小丹河流域的水库内,村西侧5米深的大沟以及村北侧的大沟(长50米,宽30米,高10米)内填埋建筑垃圾,2013年原村主任王某祥和其亲侄子王某山在收取钱款,同意别人在此处倾倒建筑垃圾□多次反映未果□ 潍坊市 土壤 9月9日,昌乐县政府组织县综合执法局□宝都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宝都街道南流泉村南侧小丹河区域,经多年河流冲刷与河道融为一体,形成长约60米□宽约20米的地块,现场植被茂密,未发现建筑垃圾□村西侧深沟地块面积约5亩,北侧深沟地块面积约6亩,已由村民填平耕种作物□在上述地块随机选取点位进行了开挖取样,均未发现建筑垃圾□2.王某山实为王某伟□2013年,王某伟承揽南流泉村北侧国际花园项目土方工程,施工期间将部分挖槽多余土方运至该村南侧,用于河道护坡□部分土方运往村北侧□西侧的废弃荒沟□未发现王某祥□王某伟收取钱款并应允在此处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况□3.2021年潍坊市□三清□行动投诉举报1次,12345政务热线投诉举报2次,反映同样问题,调查均为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165 D2SD202109080051 潍坊市临朐县民主路县政府家属院内机关食堂,2017年在原建筑的北侧靠老旧墙头支撑搭建了一排工棚,并把炉灶搬进工棚内,工棚距离居民楼紧隔一个胡同,并用低矮烟囱和一排后窗户(七八个)向居民楼内排放油烟和废气,窗户大部分时间是敞开着的,窗户的纱窗上经常有很多油污,油烟扰民,产生异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认为工棚的建设和用途没有合法的建设手续,没有征求居民的意见,认为属于乱搭乱建□ 潍坊市 大气 9月9日,临朐县政府组织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县政府家属院内机关食堂建于1984年,总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2017年县政府为解决餐位不足问题,决定将原有储煤室和锅炉房改造为职工就餐区,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改造仅在原有的旧址上进行,未新增加占地面积,无需征求周边居民意见,不存在□搭建了一排工棚,将炉灶搬进工棚□问题,不属于乱搭乱建□2.改造区域仅作为职工就餐,不从事面点制作和菜品炒制□菜品炒制区采用天然气炉灶,配套建有3套油烟净化设施,均正常使用,油烟经过净化设施净化后排空,排空位置与住户(住户为县政府退休老干部和临时宿舍)距离约30米,且方向朝南,没有对北侧的住户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临朐县政府责成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机关食堂后排九个窗户全部封闭,确保不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现已完成封闭□ 已办结 无 166 X2SD202109080216 诸城市相州镇封家河村,村委会负责人封某波养殖棚粪便乱堆乱放,封某波在养殖棚西北侧占用耕地违建钢结构车间;原村委负责人赵某意违法占用耕地建养猪场□养貂场,在渠河河道大面积种植白杨树,污染环境;村民封某华养猪场粪便乱堆乱放;村民郑某占用农田建设钢结构用作仓库周转□多次反映未果□ 潍坊市 水 9月9日,诸城市政府组织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相州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反映的养殖户均在限养区□2.封某波于2009年在封家庄村南建设了一处1.8亩的养殖场,养鸭11000只,配套建设了60平方米储粪场□20立方米沉淀池,现场发现储粪场有外溢现象□2019年3月,封某波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了一处钢构棚,占地约0.14亩,用于农机具存放□3.赵某意于2009年在封家庄村北侧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一处养猪场,存栏120头,配建24平方米储粪场□20立方米沉淀池□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通往沉淀池污水渠道盖板破漏□该养殖户2017年在渠河护堤林和水源涵养区域内栽植了部分白杨树,不在渠河主河道内,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4.封某华养猪场位于封家庄村东南,养殖生猪50头,配建30平方米储粪场□50立方米沉淀池,配建标准不高,存在外溢隐患□5.郑某养殖户于2020年6月在封家庄村西南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成一处存储粮食棚,占地约0.37亩□6.今年以来,曾多次受理反映封某波□郑某□赵某意违法占地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州镇政府积极进行处理,责令自行拆除□但违建户拒不配合,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于2021年8月6日□8月6日□8月24日对赵某意□郑某□封某波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分别罚款6300元□5180元□1816.2元□ 属实 诸城市政府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违法占地养殖户恢复土地原状□如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2.对4家养殖户进行蹲点指导服务,负责配套建设完善粪污储存场所,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管理服务,责成养殖户对产生的粪污及时清理,保持好养殖场内外卫生环境,严禁粪污乱堆乱放乱排□9月16日已完成粪污清理和完善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阶段性办结 无 167 X2SD202109090005 从4月份开始,何官镇政府要求二十几家印刷行业每天限制生产,称企业没有相关手续,是□散乱污□企业,并说这种情况要到督察结束后□ 潍坊市 其他污染 9月9日,青州市政府组织何官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何官镇共有印刷企业16家,其中编织袋印刷企业14家,塑料印刷企业2家□生产工艺为:原料□印刷□分切□制袋□成品□2021年3月,何官镇对辖区内印刷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要求企业完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并进行生产技术改造,切实提高安全及环保水平□2.调查发现山东海王塑业□青州市德泰塑业□山东星光包装彩印□青州华丰联谊包装印刷等4家手续完善的企业均在正常生产,其余12家正在进行整改,不存在反映的□每天限制生产,要到督察结束后□的问题□ 部分属实 青州市政府责成何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帮扶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阶段性办结 无 168 X2SD202109080222 东城街道吕家洼村周围有30个左右的养鹅大棚,离居民区太近,臭气熏天□ 潍坊市 水 9月9日,临朐县政府组织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和东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临朐县东城街道吕家洼村周边有25家养殖户□其中,村西有5家(1户养母猪5头,1户养生猪12头□鹅1200只,其余3户已停养),村北有3家(1户养鹅1300只,1户养肉鸭4000只,1户已停养),村东有13家(1户养肉鸭5000只,1户养猪60头,1户养鹅100只,1户养肉鸭6000只,1户养母猪5头,1户养母猪3头,1户养种鸭900只,1户养母猪2头,1户养生猪60头,其余4户已停养),村南有4家(1户养肉鸭6000只,1户养鹅1700只,其余2户已停养)□上述养殖户距离村庄100-500米不等,均不处于禁养区内,都是规模以下养殖户或散养户□部分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使用不规范,粪便清理不及时,现场有一定异味□ 部分属实 临朐县政府责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东城街道办事处采取如下措施:1.对养殖户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养殖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措施,已于9月15日完成整改□2.要求各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最大限度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 已办结 无 169 X2SD202109080186 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废硫酸非法转移□该公司生产一种化工产品2-乙基蒽醌,生产1吨2-乙基蒽醌会产生18吨废硫酸,废硫酸中含有大量的焦油□乙苯□氯苯,这种固废从理论上讲很难处理,但该企业就将废硫酸用氢氧化镁中和生成硫酸镁,因硫酸镁不属于危化品,这样企业就披着合法的外衣对外销售,但实际上大量的焦油□乙苯□氯苯就夹带到硫酸镁中,硫酸镁卖给生产复合肥的化肥厂□在生产过程中要使用大量的甲苯进行萃取,这样又有大量的甲苯一起流向了农田□企业每年生产3000吨产品□ 潍坊市 土壤 9月9日,滨海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区绿色化工园开发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3000吨/年2-乙基蒽醌□30000吨/年三氯化铝项目,相关环保手续齐全□2.该企业《固体废物鉴别报告》物料平衡图显示,生产1吨2-乙基蒽醌产生45%稀硫酸11.33吨□经核算,企业实际生产1吨2-乙基蒽醌产生45%稀硫酸约11.25吨,与物料衡算量基本一致□根据环评报告中原辅材料及工艺流程分析,稀硫酸中可能含有苯□甲苯□乙苯□氯苯□2-乙基蒽醌□苯甲醛□对氯苯磺酸□2-丁酮等有机杂质,原料及生产过程中均不涉及焦油□3.该企业生产□销售硫酸镁,为年产3000吨2-乙基蒽醌项目的副产物□生产使用氧化镁,不涉及氢氧化镁□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6月,该公司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硫酸镁进行了固体废物鉴别并出具《固体废物鉴别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报告建议环保部门可不将该企业硫酸镁作为固体废物进行管理□2020年4月1日至4月29日,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硫酸镁样品进行了全流程现场连续采样,期间共采集检测样品100个,检测结果显示,除87个样品中含有浓度0.12-0.71mg/kg的2-乙基蒽醌外,其余有机杂质均未检出□2020年4月10日至5月6日,该公司同步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硫酸镁进行了产品质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显示,该公司生产的硫酸镁满足《工业硫酸镁》(HG/T2680-2017)的质量要求□鉴别机构对硫酸镁用于农肥和工业用途分别进行了风险评价,认为该公司硫酸镁可作为副产品用于农肥原料和染料□涂料□制革工业用途□4.该公司共产出硫酸镁33841吨,已销售33758吨,库存83吨□调阅企业统计,直接销售至农肥生产企业用作农肥原料10555吨,销售至其他企业23203吨□5.2-乙基蒽醌萃取工序用到甲苯,通过蒸馏循环利用,甲苯回收率99.7%□稀硫酸生产硫酸镁前,经活性炭吸附精制□根据上述《固体废物鉴别报告》,硫酸镁样品未检出甲苯等有机杂质□该项目设计产能为每年3000吨,自2019年7月投产至今,实际生产2-乙基蒽醌产品2318.363吨,硫酸镁33841吨□ 部分属实 滨海区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区绿色化工园开发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酸镁进行了取样检测,以核实所含有机杂质情况,预计9月22日出具检测报告,若存在有机杂质超标问题将依法依规查处□2.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督监察力度和频次,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确保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无 170 X2SD202109090003 潍坊市坊子区四季花园小区物业砍去小区大广场几十棵树□ 潍坊市 生态 9月9日,坊子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凤凰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四季花园小区位于坊子区双羊街322号,2006年建成,由天同宏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潍坊洁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进驻小区开展物业服务□该小区共19栋楼,规划705户,小区内两个广场□大广场约2000平方米,小广场约600平方米□大广场上共栽种38棵大叶女贞树□2020年冬季气温过低,其中20棵树木受冻枯死□目前枯木暂未清理,未进行砍伐□小区内其他位置未发现树木砍伐痕迹□期间,个别业主咨询过树木枯死原因,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群里及时进行了回复□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171 X2SD202109080266 青州市何官镇政府称举报人企业手续不全,没有国土手续,是□散乱污□企业,需要拆除,做到两断三清,镇上有十几家无纺布企业全部要拆除□ 潍坊市 其他污染 9月9日,青州市政府组织何官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青州市何官镇共有无纺布企业10家,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生产工艺□产品基本相同□生产原料为布条或纺织纤维,产品为无纺布,生产工艺为:原料□开花□开松□梳理□铺网□针刺□裁剪□成品,环保手续均齐全□2.2021年3月,根据青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青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何官镇政府针对辖区内无纺布企业安全隐患大□管理混乱□土地手续不全等问题,制定了《何官镇涉无纺布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要求企业全面提升整改,并明确,企业整改完成后,自主提交验收申请,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9月6日,青州市组织专门队伍对何官镇辖区内无纺布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未发现对10家无纺布企业进行□两断三清□和全部拆除的情况,目前10家企业均未提交验收申请□ 部分属实 青州市政府责成何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加快推进无纺布企业整改提升进度,对整改完成提交验收申请的,严格标准条件,尽快组织验收□对无法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处理处置□ 阶段性办结 无 172 X2SD202109080143 潍坊铭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一台破碎机,环评批建不符,一直未验收,无排污许可,未按规定上除尘设施,仓库粉尘污染严重,车间内未做环境检测,夜间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村民□ 潍坊市 大气 9月9日,潍城区政府组织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潍坊铭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主要生产加工设备包含一台破碎机(即反映的新建一台破碎机),于2017年7月30日取得环评审批,2018年11月19日完成自主验收□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21年1月25日取得环评审批,2021年5月31日完成自主验收□现场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该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首次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为91370702MA3DB1FA45001W,2021年6月10日变更排污登记,8月5日注销排污登记,8月10提交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申请,已进入质量复核阶段□2.该公司搅拌工序为密闭结构,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车间为密闭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厂区院内安装使用喷淋装置,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经过洗车台进行冲洗;仓库□料棚均为密闭车间,作业时主要通过内顶棚雾化喷淋降尘,地面高射雾炮辅助降尘□3.该公司东□西□南均无村庄,北侧与南乐埠村相隔一条生产路和农田,距离约300米□但该公司在生产□车辆进出及装卸物料过程中确有扬尘及噪声产生□9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委托潍坊方正理化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进行了昼间□夜间噪声检测及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昼间□夜间噪声不超标;搅拌排气筒颗粒物不超标;粉碎及制砂排气筒颗粒物超标1.52倍□ 部分属实 潍城区政府责成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区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更换布袋除尘设施□2.对该公司粉碎及制砂排气筒颗粒物超标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款415000元□3.责令该公司在停产治理期间,增加厂区及周边道路洒水频次,保持地面湿润;恢复生产后,加密污染防治设施检查频次,严格操作规范,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产生环境污染;车辆进出厂区□装卸物料时避开村民休息时间□ 已办结 无 173 X2SD202109080127 昌乐县世纪阳光集团盛世热电厂内新建一套水泥纸浆板项目,噪声□异味严重,投诉人听说没有环保手续□ 潍坊市 噪音 9月9日,昌乐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山东盛世广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昌乐县盛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东北侧场地,从事水泥纸浆板项目生产,生产工艺为:木浆纤维□松解□打浆□配料(加入石英砂□水泥)□制版成型□自然晾干□切割堆垛□加压预养□蒸压养护□成品□2.该项目于2021年8月11日办理立项备案手续,9月2日投产□9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异味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评□环保设施未全部建成即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 属实 昌乐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对山东盛世广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拟处罚款548600元□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符合审批条件后,予以补办环评手续□ 已办结 无 174 D2SD202109080021 寿光清源水务(污水处理厂),从2016年开始渤海化工园将未经处理的高浓度废水运输到此处理厂,存放在事故池内,产生严重异味□举报人称处理厂勾结第三方,用纯净水兑废水或者使用违规氧化剂,调整数据超标排放□ 潍坊市 水 9月9日,寿光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羊口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寿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位于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设计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d,厂区分两期建设,一期采用水解酸化+两级A/O+絮凝吸附斜板沉淀工艺;二期采用水解酸化+A2/O生化+絮凝吸附斜板沉淀工艺□环评□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齐全□2.该公司主要接收渤海化工产业园区企业处理后废水和寿光城区部分生活污水□另外,寿光市新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寿光市岱星化工有限公司与该公司签订了高浓度废水污水处置协议,通过罐车运输至清源水务进行处理□接收记录台账显示,新泰化工2016年至2020年2月运至清源水务东侧罐区(2座35m□储罐),2020年2月至2020年8月暂存放于2号应急调节池内,2020年8月后存放于清源水务封闭的废水储存罐,共计转运废水48817吨,废水均通过提升泵输送至水解酸化池进入系统处理;岱星化工生产废水因生化性较好,直接加入水解酸化池进入系统处理,2019年至今共转运废水5012吨□2号应急调节池目前处于清空状态,但存有少量底泥,现场有异味□调阅厂区视频监控(保存2021年7月3日以来记录),未发现将高浓度废水排入应急池暂存□3.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出水口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COD□氨氮□总磷□总氮□pH实时监测□调阅在线监测的监控录像(保存2021年7月21日以来记录),并开挖地埋取样水管线,未发现□用纯净水兑废水□行为□该公司目前使用次氯酸钠作为消毒剂,2016年至今累计使用23581吨□该公司在2020年10月之前曾使用氧化剂,自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之后,不再使用氧化剂□2021年9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委托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清源水务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并对出水进行取样检测,在线监测比对结果合格,出水COD为27mg/L,氨氮为0.075mg/L,总磷为0.04mg/L,总氮为7.67mg/L,出水水质达标□ 部分属实 寿光市政府责成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采取以下措施:责令寿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立即对2号应急调节池进一步清理,消除异味影响□加强管理,定期巡查,对污水处理流程进行全程监管,消除管理空白区,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已办结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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