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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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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60 X2SD202109110143   临朐县石家河经济区高峪村书记高某科盗采国家矿产资源,2012年以修坝为名,变卖防洪坝的砂资源,将整个河道挖了一遍□约2010年前后至今,高某科利用职务破坏高峪村土地□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砍伐树木200多亩,违法在村北2公里与崔册村交界处的口粮田里挖砂,挖完后把筛过的石头垃圾回填回去,造成宽近百米□长一公里多□深五米100多亩土地的几十万方砂子没了,土地变为废墟□2019年在离村1500米处,私自将防洪坝内80亩可耕地盗挖大部分砂子,平时周边各村项目建设,各户建房施工用砂都是高某科从可耕地盗采供砂□2013年在陈某才3亩口粮田里挖砂□ 临朐县 生态   9月12日,临朐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和石家河生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2年8月,受台风影响,祥高峪村西约500米弥河河坝被冲毁□2012年10月,祥高峪村委组织就地利用河道砾石和砂土对冲毁河坝进行修复,不存在高某科以修坝为名盗采变卖砂资源问题□  2.2013年,祥高峪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从祥高裕村北与崔册村交界处的河滩地就地取砂(约8亩,约1万立方米),修建村东的柳子河桥和村西滚水桥□采砂完成后将5亩河滩地整平栽植了杨树,3亩河滩地由村民承包养鱼,不存在□高某科利用职务破坏祥高峪村土地□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土地变为废墟□问题□2019年和2020年祥高峪村集体先后两次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将承包到期的80亩河滩地的承包权收归村集体,对杨树进行采伐,采伐所得收入归原种植户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村集体后重新发包□  3.2019年,祥高峪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利用村集体所有的防洪坝内80亩河滩耕地,种植莲藕来增加村民收入□但该项目未获批准未实施,反映的□高某科2019年在离村1500米处,私自将防洪坝内80亩可耕地盗挖大部分砂子□问题不属实,不存在私自在陈某才3亩口粮田里挖砂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71 X2SD202109110138   簸箕峪东山一搅拌站非法破碎石子,盗采附近山石,破坏生态环境□ 青州市 生态   9月12日,青州市政府组织邵庄镇政府□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搅拌站为青州市一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原址在邵庄镇中文登村淄河西岸,根据《青州市淄河沿岸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8月搬迁至邵庄镇南文登村□该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20年8月5日取得环评批复(青环审表字〔2020〕219号),并于当月开始建设□企业环评手续包含破碎工序,破碎石子用途为自用□目前,该公司锤式破碎机□混凝土生产线已建设完成,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尚未完成,未投产□  2.该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竞拍取得邵庄镇南文登村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矿坑尾料60000吨,一部分用于厂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矿坑整平等,剩余部分存放于厂区内,全部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石料来源正规□经对附近山体排查,未发现偷采盗采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75 X2SD202109110147   青州市华宝油脂有限公司非法加工地沟油□ 青州市 其他污染   9月12日,青州市政府组织弥河镇政府□青州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青州市华宝油脂有限公司位于弥河镇官庄村,法人王某明,经营范围为饲料油销售,无加工工序,属环评豁免类项目□该公司占地约1.8亩,建有280平方米存储车间1处,车间内建有6个储油罐(25立方米□35立方米□110立方米储罐各2个)□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罐内存有50吨饲料油,用于饲料加工□现场无生产加工设备,未发现生产痕迹□不存在反映的□非法加工地沟油□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102 X2SD202109120031   2021年1月4日,在完成2020年□以煤定产□清单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省清单政策,万山集团依规补办了备案立项手续,1月13日,昌乐县政府有关部门在未通知企业且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撤销了该立项手续□2021年4月30日,在万山焦化已经纳入省清单管理允许组织生产的情况下,昌乐县以无立项手续为由对万山焦化搞选择性关停□实际上,潍坊市内同为违规焦化项目企业都在生产,山东省内相同情况的焦化企业均在生产,潍坊市内无立项未批先建的□两高□项目也在生产□举报人认为,潍坊市未执行《关于印发立项节能审查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面违规□两高□项目处置方案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624号)和《关于全省焦化企业合规产能认定的通知》(鲁公信化工〔2021〕174号)有关规定□ 昌乐县 其他污染   9月12日,潍坊市政府组织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和昌乐县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万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山集团□),位于昌乐县朱刘化工产业园,主要从事焦炭及煤化工生产经营□万山集团110万吨焦化项目于2009年4月动工建设,2010年12月28日建成投产,年产焦炭110万吨□煤气2.65亿立方米□项目建设当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发〔2009〕38号文件,明确提出□严格执行煤化工产业政策,遏制传统煤化工盲目发展,今后三年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后续政策日趋收紧,该项目至今未获批立项□2020年5月21日,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焦化项目清单管理和□以煤定产□工作的通知》(鲁工信原〔2020〕79号),明确要求□列入《清单》但存在未批先建□备案违规□批建不符等问题的焦化项目,2020年可以按照□以煤定产□要求组织生产,但企业所在市政府暂时不得予以完善手续,未来根据2020年度相关企业□以煤定产□□煤炭消费控制等落实情况,再予完善相关手续□□万山集团焦化项目纳入省焦化项目清单,核定产能110万吨,年度产量控制目标77万吨□万山集团于2021年1月4日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因办理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未对鲁工信原〔2020〕79号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对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不了解,将该项目作为一般性的新建社会投资项目办理了备案手续□1月13日,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鲁工信原〔2020〕79号文件规定,对该项目备案手续予以撤销□1月13日,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负责人及窗口工作人员已明确告知万山集团完善焦化项目备案手续撤销事宜及理由□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法》规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万山集团110万吨焦化项目一直未取得立项□工业品生产许可□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等手续,属于违法违规生产□据此,昌乐县政府对该项目实施了关停□  3.潍坊市现有焦化项目2个:潍坊振兴焦化项目,2010年1月13日通过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环评□能评□安评□土地□规划等手续齐全□2021年,省认定该项目存在批小建大问题,作为违规项目已进行处置,按照65%认定合规产能为36万吨□下一步,潍坊市将根据《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鲁动能〔2021〕3号)文件,于2022年彻底关停该焦化项目;山东雷奥焦化项目,2008年1月25日通过山东省发改委备案,环评□能评□安评□土地□规划等手续齐全□2021年,省认定该项目存在批小建大问题,作为违规项目已进行处置,按照65%认定合规产能为65万吨□以上2个项目生产符合相关规定□  4.经过前期梳理排查,除万山集团110万吨焦化项目外,我市还有无立项未批先建□两高□项目6个,已根据鲁发改工业〔2021〕624号文件要求进行整改或处置,对1家整改完成恢复生产□2家热电联产项目实施减产□3家实施停产□  5.依据昌乐县政府申请,潍坊市政府已按照鲁发改工业〔2021〕624号□鲁工信化工〔2021〕174号文件要求,于2021年8月23日将万山集团110万吨焦化项目列入省□两高□项目名单,作为清单管理类项目上报省相关部门□我市坚决支持企业走□钢焦一体化□布局路子,推动独立焦化产能退出□ 部分属实   潍坊市政府责成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昌乐县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加大对□两高□项目的监管力度,对合法合规项目,支持企业升级改造□绿色健康发展壮大,对项目违规□又不能完善手续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  2.在稳妥做好企业职工就业□居民供暖□相关企业用气等工作的同时,全力支持万山集团转型发展,帮助企业结合□钢焦一体化□政策,与省内其他企业达成合作方案,在产业准入区域实施整合重组,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扶持保障□ 已办结 无
117 D2SD202109110005   龙都街道玉带村后面有养鸭场,养殖污水通过养鸭场的排水沟排放到后面的潍河中,鸭粪散发的臭味很大,导致居民无法开窗□ 诸城市 水   9月12日,诸城市政府组织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龙都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诸城市海纳牧业有限公司养鸭场,位于大村社区玉带村后潍河南侧,离潍河92米,从事蛋鸭养殖□2021年7月已将蛋鸭全部出售,并对养殖场厂区进行了清理,不再从事养殖□目前,养殖场院落闲置,养殖粪污已全部清理,四周无明显异味,不存在□鸭粪散发臭味很大,导致居民无法开窗□的情形□  2.养鸭场院外北侧有条排水沟,排水沟未连接潍河,附近区域也无潍河入河口,不存在养殖污水排放到潍河中情形,但排水沟内存有淤泥□杂草□杂物,存在脏乱问题□诸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靠近养鸭场潍河段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河水COD24mg/L□氨氮0.23mg/L□总磷0.09mg/L,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水质标准(GB3838-2002),符合诸城市水功能区划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诸城市政府责成龙都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诸城市海纳牧业有限公司养鸭场院外北侧的排水沟进行彻底整治,清理沟内淤泥□杂草□杂物,于9月20日前完成整治□  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问题彻底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严禁该处养殖院落从事养殖生产□ 阶段性办结 诫勉1人
118 X2SD202109110230   郑公街道前铺村有人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排放养殖粪污,污染饮用水源□  1.村西北靠近环湖东坎肩处是张某武□宋某华养殖污粪尿排放处,距离水源水面一坝之隔;2.村南北中心大街南部路东陈某祥果园北头有一深达十余米的方塘,被周围多家养殖场当做排粪池,臭气熏天,直接排入渗入地下,此处在水源保护区内;3.村东南薛某友的养殖场,猪场北头有一圆形水井,成其排放猪粪尿的专用池;距水源保护区不足200米;4.村东南张某升养猪场,北面一水井为养殖污粪尿的天然垃圾排放场,距离水源保护区不足100米;5.村东城后路北一水井是刘某华□张某清的养殖场,污粪尿排放处,距离水源不足200米;6.村东偏北是养殖集中区,有几十家,养殖小区东边,有一自然大沟,是周边养殖户排放粪污处,几百米的沟内粪尿与地面持平,距离居民区几十米,距离水源地保护区200米;7.村后面接近居民生活区,距离水源保护区100米,还有多家养殖直接排放□村内生活区也有零星养殖户□ 峡山区 水   9月12日,峡山区管委会组织郑公街道办事处□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和水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峡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峡山水库是潍坊市饮用水水源地□峡山区郑公街道前铺村共有613户2370口人,位于峡山水库东侧□入库口下游,距离峡山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为205.23米,中间有峡山水库副坝隔断,其中副坝海拔高度为46.5米,前埔村海拔高度为37米□该村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属于禁养区□  2.张某武养殖场位于大坝东侧,场内养猪49头,化粪池和晾粪场建设不规范,院内尿池未盖板,墙外有少量粪尿,其距离水源地二级保护区205.23米;宋某华养殖场位于大坝东侧,场内养猪184头,建有两个小型化粪池,晾粪场建设不标准,尿池无盖板,无粪污外排现象,距离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约500米□该两家养殖户均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属于禁养区□  3.陈某祥果园处方塘周边有两家养殖户□张某峰养猪68头,场内建有化粪池和晾粪场,未见粪污直排情况;刘某然散养鸡160只□鹅2只□鸭9只,干粪定期自行清理□两家养殖户未将方塘作为排粪池,周边未见排污痕迹□该两家养殖户距离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约254米,均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属于禁养区□  4.薛某友猪场北面水井原为村民灌溉用水井,距水源地二级保护区864米,现场不存在排污痕迹□薛某友已于2021年7月份停养,目前未存栏□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属于禁养区□  5.张某升养猪场北面水井周边未见排污痕迹□张某升于2021年8月份停养,无粪便堆积和外排,北面水井内有农作物秸秆和果实等□距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约720米,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属于禁养区□  6.村东城后路北水井周边有两户养殖户,未见排污痕迹□刘某华于2020年5月份停养,现场无粪便堆积和外排;张某清户养牛33头□羊26头□猪7头,院内建有标准化化粪池,不存在外排到水井内现象□该两家养殖户距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约1199米,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属于禁养区□  7.村东偏北是养殖集中区,距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最近的养殖户约950米,距居民区最近的约300米□村东自然大沟内存有往年所排粪污,现场查看无养殖户排污□周边共有11户养殖户,其中3户已停养,剩余8户存在养殖□8户中刘某喜□殷某福□刘某然均配建了标准的化粪池和晾粪场,刘某康□刘训某□刘夕某□李某岗□李某许均为养殖专业户或散养户,配建了化粪池,但存在化粪池标准不高□盖板覆盖不全□个别存在外溢等问题□该养殖集中区距离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950米,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属于禁养区□  8.村后面接近居民生活区的养殖区域,距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约750米,周边共有14户养殖户□薛某香□张某利□宋某刚□吴某祥□马某升□刘某林6户已于2003年8月至2021年7月陆续停养;剩余8户全部为养猪专业户或散养户,其中宋某红□张某□刘某建□刘香某4户均配建了标准化化粪池和晾粪场,尹某先□陈某功□马某杰□刘梓某4户配建有化粪池,但存在建设标准不高□排污沟覆盖不全□个别出现化粪池外溢或少量粪便堆积现象□该区域距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747米,不属于水源地保护区,不属于禁养区□ 部分属实   峡山区管委会责成郑公街道□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和水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峡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存在粪污□垃圾□异味□颜色呈黑色等水体,进行整治清理;对存在化粪池和晾粪场建设不达标□场地粪便随意堆放□粪水外排以及存在异味的养殖户进行督促整改,同时对不符合整改条件的予以关停□预计于9月20日取得阶段性成效□  2.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管和指导工作,确保养殖户进一步完善设施,整改到位,规范养殖□  3.加强对湾塘水体的监管,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确保不出现黑臭水体问题□  4.加强对该村的地下水□地表水监管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水源地不受污染□  5.开展畜禽养殖和水体自查整改,逐村□逐户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认真落实河长制□湾塘长制,加强水域管控,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阶段性办结 无
201 D2SD202109110006   潍坊市诸城市密州街道东坡小区环翠1号楼3单元附房内有两家无证做烧烤□早餐□熟食的店家,废水直接倾倒在下水道中,烧烤也有油烟扰民□ 诸城市 大气   9月12日,诸城市政府组织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密州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密州街道东坡小区环翠1号楼3单元有两家食品店,是本小区居民周某梅□李某芳利用流动餐车从事餐食销售□根据《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鲁食办发〔2017〕12号),以上两户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周某梅利用楼梯东边附房存放餐食原料,进行早餐和夜市销售,不存在加热□蒸煮□烧烤行为□李某芳利用楼梯东边第三个附房进行肉食品蒸煮初加工,进行早市和夜市销售□利用燃气灶进行肉类蒸煮初加工,不进行烧烤,不产生油烟排放,产生异味和噪音□初加工时有少量废水,倒入下水道中□ 属实   诸城市政府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密州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蹲点指导服务,落实整改措施□  2.责令李某芳立即拆除燃气灶,停止食品初加工□已于9月12日整改到位□ 已办结 诫勉1人
207 X2SD202109110251   村里万兴建材,生产过程中噪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破坏耕地□ 诸城市 噪音   9月12日,诸城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悦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诸城市万兴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贾悦镇东洛庄村,主要从事页岩实心砖生产加工□销售□该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置及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烧结多孔砖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于2021年4月停产改造,至今未生产,污泥烘干炉燃煤系统已拆除□现场检查时制砖生产线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2.生产噪声来源于制砖生产线的原料破碎和筛分工序的鄂破机□风机等设备□该公司重新布局改造了设备车间,采取更换低噪声新设备□加装设备底座隔音处理,定期维护检验检修等措施,避免了生产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诸城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检测,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0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限值□  3.扬尘主要是车辆运输扬尘□原料装卸扬尘□制砖车间粉碎粉尘□对易产生扬尘的原料物料全部放在全封闭的物料库内储存,厂区配备洒水车每日定时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降尘抑尘,并配套车辆冲洗平台,运输车辆进出厂区进行全面冲洗;对原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全部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隧道窑焙烧废气收集后经双碱法烟气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治污设施正常运行□通过核查2021年1月至9月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没有出现在线数据日均值超标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委托山东盛洋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单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017年巡查发现该公司在厂区北侧耕地内非法开采页岩,经勘测开采量为5087.5立方米□2017年5月,诸城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依法立案查处,处以罚款11599.5元,同时责令对采挖破坏的耕地进行平整恢复□2017年9月,该公司履行了处罚决定,缴纳罚款,并对该场所进行了土地平整,种植了树苗□此后再未出现非法开采和破坏土地行为□ 部分属实   诸城市政府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贾悦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巡查,杜绝破坏□占用耕地问题再次发生□  2.加大企业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3.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精细化和网格化管理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排查,抓好问题整改□ 已办结 无
215 X2SD202109110232   山东谦诚工贸科技公司在督察组来之前每晚10点左右和下半夜偷排废气,异味明显,对王朱村和相府世家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青州市 大气   9月12日,青州市政府组织邵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谦诚工贸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邵庄镇东台头村,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生产,建有年产1万吨三氯吡啶酚钠□300吨氯代异丙烷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距淄博市临淄区王朱村直线距离约1公里□距相府世家小区直线距离约2.5公里□  2.根据环评和技术规范要求,该企业配套建设了废气治理设施,工艺为:洗涤□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2018年安装了非甲烷总烃厂界在线监测系统□经调阅2021年以来数据,夜间10点及下半夜数据正常,无异常高值,未发现超标排放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界无明显异味□  3.9月4日□5日□12日□13日,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区域开展4次走航监测,均未发现VOCs和恶臭超标问题□9月13日22:00至9月14日2:00,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了全面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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