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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26批 2021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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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5 D2SD202109200070 投诉人对信访件D2SD202109020017的调查核实情况有异议□□1.灌装车间使用密闭灌装机,基本无粉尘产生□2.塑料颗粒厂位于坊安街道韩家村内西侧,是胥某租用坊子区俊某废品回收站厂房暂存设备□3.两厂周边农田农作物长势良好,未见枯叶现象□□投诉人称,村民夜间经常闻到异味,怀疑车间不是密闭的;塑料颗粒厂不是在厂房暂存设备,实际就是在此处正常生产,目前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已经被运走,回复中说的俊某的废品回收站厂房实际是本村村民韩某波的厂房,不是废品回收站;不下雨的时候,公司北侧耕地内庄稼叶子上面会有粉尘,村东侧和村西侧的厂房都是占用耕地建设的厂房□ 坊子区 大气 9月21日,坊子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坊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9月3日第八批D2SD202109020017信访件现场核实情况是,山东之华管业有限公司灌装车间使用密闭灌装机,制粉车间堆放部分粉状原料,地面白色粉末较多,窗户未全部密闭,顶部换气窗未密封,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随即责令整改,期间企业处于停产状态□9月15日,现场复查发现企业已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清扫并密闭,顶部换气窗已封闭,对废气收集及除尘系统进行了提升改造□ 2.韩某波厂房于2021年7月26日注册为坊子区俊德废品收购站□9月3日,现场检查发现存有1台废旧的不具备生产条件□未接电的塑料颗粒生产设备,存有少量原料和产品□这些生产设备及原料产品是胥某凯于2021年4月暂存此处□经调取该厂房今年4-8月份用电记录,显示未进行过塑料加工生产□目前,该厂房已清空□ 3.山东之华管业有限公司消防设备生产车间北侧的耕地,涉及10余户农户种植玉米□9月3日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坊安街道办事处三次实地查看,未发现庄稼叶子上有粉尘□韩家村东侧厂房为郎某平所有,西侧厂房为韩某波所有□两处地块于1997年9月24日经原安丘市规划国土局批准使用(安土征字﹝1997﹞第71号),均为集体建设用地,非耕地□ 部分属实 坊子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坊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整改标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好污染治理设备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对该处闲置厂房的日常巡查,纳入用电监控,出现违规生产现象,依法及时清理取缔□ 已办结 无 7 D2SD202109200058 潍坊市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内山东三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CPE(氯化聚乙烯,高分子材料)项目不符,批准手续写明只能生产3万吨,但该公司实际生产8-10万吨,此情况已经存在3年左右;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放到第二污水处理厂内;自备井使用地下水源,消耗水源4000-5000吨左右,是私采地下水,浪费水资源;之前该公司在龙山上面开山采石,破坏山体,建成厂房□ 潍坊市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内山东昌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ACR产品内苯乙烯的环评手续,VOC指标严重超标,超标4倍,职工工作时会头晕恶心□公司内的ACM项目需要建设工厂,在建设工厂的时候有扬尘和噪音,也属于未批先建□ 临朐县 水 9月21日,临朐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和龙山产业园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三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临朐县化工园汇龙山路135号,年产3万吨氯化聚乙烯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生产设备数量和规模与环评批复□验收一致□经查阅企业生产台账,2019年产品产量为2.1283万吨,2020年产品产量为2.5987万吨,2021年1月至8月产品产量为1.8147万吨,未发现实际产能与审批产能不一致现象□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到临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排放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设施□查阅在线监控设施记录,未发现超标现象□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委托山东环林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排放口废水进行检测,均符合入网要求□该公司于2016年8月办理取水许可证,2019年8月到期换证,年许可取水量为82278立方米□调阅地下水用水记录,年用地下水量约25000立方米,未超过许可取水量□□采石地块□是该公司2020年6月通过公开竞拍取得2906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后,进行土地削高填低整平建设车间□不存在□之前该公司在龙山上面开山采石,破坏山体,建成厂房□问题□ 2.潍坊昌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临朐县化工园汇龙山路3748号,年产2万吨PVC加工助剂ACR系列产品,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原料为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辅料为十二烷基硫酸钠□过硫酸钾□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过程使用苯乙烯原料□该项目配套建设了VOCs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调阅在线数据,未发现VOCs超标问题□走访问询车间工人,没有反映工作时会头晕恶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委托山东环林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检测,结果为2.76mg/m3,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VOC 指标严重超标,超标4倍,职工工作时会头晕恶心□问题□2020年9月,该公司年产10万吨丙烯酸酯橡胶(H-ACM)项目完成备案,2021年9月通过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审批□前期清理了地面附属物,清理过程中采取了覆盖□洒水□雾炮□车辆冲洗等扬尘防控措施□现已清理结束,厂房尚未开始建设□不存在□在建设工厂的时候有扬尘和噪音,也属于未批先建□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22 D2SD202109200044 (1)潍坊市昌邑市奎聚街道办事处北海路沟北村环能钢材北邻有一处院子(院子的门是不锈钢门),院内有生产塑料颗粒作坊,产生异味,产生的污水去向不明,只有晚上20:00后生产□(2)潍坊市昌邑市都昌街道双台社区信号灯南行200米山东磊凯新材料公司,生产储存沥青,无环评手续,未批先建,多次举报,一直回复告知拆除,但一直未拆除□ 昌邑市 水 9月21日,昌邑市政府组织奎聚街道办事处□都昌街道办事处□柳疃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塑料颗粒作坊□实为超纤下脚料加工点,位于柳疃镇邓家庄村(奎聚街道沟北村以北),未办理相关手续□该加工点建有粉碎机1台□挤出机1台,生产工艺为超纤下脚料粉碎后挤压再破碎成超纤破碎料,加工过程不产生废水□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生产,无明显异味,未发现废水产生□外排问题□经查,该加工点曾有夜间生产情况□ 2.山东磊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都昌街道双台社区瓦杨路237号□该公司建有一条沥青拌合生产线,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现场检查发现,沥青拌合站主体工程已建成,车间料仓内存有砂石料和沥青,未生产□昌邑市曾于9月12日收到一次关于该沥青拌合站项目的投诉,正在查处中,尚未回复□不存在□多次举报,一直回复告知拆除,但一直未拆除□的问题□ 属实 昌邑市政府责成柳疃镇政府□都昌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超纤颗粒加工点已于9月25日拆除生产设备,清运完成原料及产品□ 2.对沥青拌合站立即采取断电措施,目前正在拆除设备□清运物料,预计10月20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无 23 X2SD202109200155 投诉人认为高密市万基路水泥有限公司无水泥产能□无能耗指标□无土地手续,认为政府部门不应为其补办手续□ 高密市 其他污染 9月21日,高密市政府组织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万基路水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2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包括:6个原材料库2770立方米,加工车间7000平方米,成品库10688立方米□新购进3.5□13米球磨机1台□1400□800辊压机1台及辅助设备38台套□ 2.该项目确无产能指标□2013年,该公司30万吨产能指标已置换给高密市荣基水泥有限公司□高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和工信厅产业函〔2015〕163号文件中□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的政策,简单理解为水泥粉磨站无产能指标可以立项,因此给予备案□目前该企业已找到产能替代源,初步达成水泥粉磨产能转让意向□ 3.该项目无能评□无土地□无规划□无施工手续,目前处于断电停产状态□ 属实 高密市政府责成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1.高密市政府印发《山东万基路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术改造项目整改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落实职责,加快整改进度□ 2.市发改局已对该企业下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项目停工停产,节能审查未获通过前,不得恢复生产□ 3.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已责令其停止建设,告知企业该项目需进行产能替代□能源消费替代□碳减排方案□污染物替代等手续后补办环评手续□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立项□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由企业申请,走集体土地入市的路子,完善土地□规划手续□ 5.市住建局责令该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既有房屋建筑进行检测,经检测鉴定满足设计和标准规范要求的,依法依规补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市工信局已向企业下达了《关于办理水泥粉磨产能替代手续的通知》,要求其于2022年6月底前按照项目审批时的替代比例补齐置换产能□否则,将于2022年12月底前对该项目进行拆除□ 阶段性办结 无 33 X2SD202109200126 孟双线和省道341交汇处路北,中油石化加油站西约60米(大约在北纬36.022478度,东经119.010478度)有一处非法制砂窝点,老板是诸城人,叫张某,该制砂点一到晚上就开机生产,早上5点左右停机,全是晚上生产,生产场所四处都有人把守,不是熟人进不去□全部用移动设备在诸城境内生产,成品存放在沂水境内,拉砂出口在莒县境内,洗砂污水横流,到处排放,造成污染,抽取地下水,沟□水坝都被污泥填平□三县执法部门都说不是自己的地界,多次反映未果□ 诸城市 水 9月21日,诸城市政府组织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贾悦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非法制砂点□位于贾悦镇孟疃村最西侧与日照市莒县交界处,负责人张某是贾悦镇井邱四村人□该制砂点占用耕地约22亩(其中8亩在贾悦镇境内□14亩在莒县境内),砂石运输路线经莒县境内进出□2021年9月初开始,从莒县山水集团购入风化砂原料进行洗砂□有移动洗砂机一台□移动式破碎机一台□装载机两台□柴油发电机两套□砂石破碎洗涤后,废水排入西侧多个沉淀池内,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没有外排□由于该处地势较低,周边雨水汇集,形成一水塘,抽水用于洗砂,未抽取地下水□ 属实 诸城市政府责成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悦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已于9月22日将生产设备□原料及产品清理完毕□ 2.督导其进行土地整理并复耕,加强巡查监管,杜绝破坏和占用耕地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诫勉1人 40 X2SD202109200120 山水集团安丘分厂存在以下问题:1.自投产以来,黑烟□粉尘□噪音污染严重,近两年又建了两个大型石子厂,加重对周围环境的污染□2.该公司占用山地为自备矿区,耕地被占,树木被毁,开山放炮犹如地震,张家庄子村的房屋被震裂□3.以给山水集团供料为借口,在该公司周围分布着十几个石子加工厂,开山近五年,挖掉两座山,山体遭到破坏□4.北石岭村前后建有两个石子厂,一个石料厂,产生的粉尘对农作物及大樱桃生长造成影响□ 安丘市 生态 9月21日,安丘市政府组织石埠子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水集团安丘分厂□即安丘市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位于石埠子镇驻地,现有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建有44台袋式除尘器□两套SNCR+低氮分级燃烧系统,处理窑尾排放烟气及各物料转运点□储库等有组织排放废气□近三年来,在线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数据均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2.□大型石子厂□是该公司骨料分公司,石子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线各物料转运点及储库均设置有高效袋式除尘器,物料输送皮带采用封闭通廊,配套车轮冲洗及道路喷雾□洒水等扬尘治理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委托山东绿水青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粉尘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3.该公司有北石岭石灰石矿1号矿□2号矿和殷家庄水泥用石灰岩矿等三个矿区,均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作业范围内,作业手续齐全,不存在占用耕地□树木被毁问题□经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符合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炸药)的要求□爆破作业地点与张家庄子村间距超过500米,满足矿区与周边民居间距300米以上的要求,未发现放炮震裂张家庄子村房屋的问题□ 4.该公司周边有安丘市鲁顺景石料厂□安丘广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安丘安泰再生物资有限公司等3家石料加工企业,未发现私采滥挖石头的行为□该公司自2013年以来使用自备矿区石料生产,未使用外部供料□现场排查,马旺村□夏口村原有两座2013年关停的矿山,属历史遗留矿山□马旺村矿山于2018年修复完成,夏口村矿山于2020年5月完成设计,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完成修复,现场无开采现象□ 5.□北石岭村两个石子厂□分别是安丘市广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0年初停产至今)□安丘市鲁顺景石料厂(2021年4月停产至今),两家公司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调查未发现粉尘对农作物及大樱桃生长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安丘市政府责成石埠子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开展严打非法挖沙采石集中行动,确保不发生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2.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运输石子车辆未采取措施脱落扬撒等违法行为□ 3.督促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严格落实防风抑尘措施,确保道路喷淋设备及流动式雾炮机正常运行,减少扬尘污染□ 已办结 无 115 X2SD202109200193 昌邑市万通驾校老板李某波在围子青山钢材市场西邻圈占东张庄村土地,连续三年违法开采石头□粉碎石子□水洗沙,违法加工混凝土□ 昌邑市 其他污染 9月21日,昌邑市政府组织围子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昌邑市万通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围子街道青山钢材市场以西,经营者李某波租赁围子街道东张庄村土地从事生产活动,规划地类为独立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园地□一般农田□该公司建有石子粉碎水洗沙项目和混凝土项目□现场检查有粉碎石子和水洗沙设备,堆放沙石物料,有生产加工迹象□未发现违法开采石头现象□ 2.石子粉碎水洗沙项目无相关手续,混凝土项目办理了立项□环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等手续□目前,混凝土项目已建设完成,正在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部分属实 昌邑市政府责成围子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对该公司石子粉碎水洗沙项目采取断电措施,对安装的洗沙及粉碎石子设备进行拆除,清运沙石物料,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无 135 D2SD202109200024 密州街道南黄疃村,村内把耕地售出,现在正在建盖厂房,建盖时使用烂草将村内下水沟堵住,导致村民无法使用下水沟排水,每次下雨后水无法排出导致村胡同内很臭□ 诸城市 大气 9月21日,诸城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密州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11日,密州街道南黄疃经联社与村民尚某腾签订了3.07亩土地承包合同,用于种植□养殖□尚某腾的父亲尚某平,于2021年2月在承包土地内违法建设一处车间,建设面积577.73平方米,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8月5日对其处以罚款14443.25元,责令拆除非法车间,并恢复土地使用原状□现场检查发现车间已拆除□ 2.尚某平建盖车间时使用烂草将村内下水沟堵住,村民无法使用下水沟排水□南黄疃村地势南高北低,胡同南头西侧为农田,无排水沟,下雨时汇集的雨水顺着胡同向北流淌,致使部分淤泥和杂物沉淀在低洼处发酵,有少许臭味□ 属实 诸城市政府责成密州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清理路面杂物和淤泥,修整路面,修建排水沟,确保排水顺畅□已于9月21日完成□ 已办结 诫勉1人 139 X2SD202109200224 张某海的养殖场,污水乱排,臭气熏天,存在严重生态环境问题□ 高密市 水 9月21日,高密市政府组织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东北乡社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东北乡社区王家屋子村居民张某海,在村西南占地350平方米建设了养猪场,存栏生猪100头,属于非禁养区□该养猪场配套建设了31立方米储存池□30平方米储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粪水通过管道进入储存池进行全量收集,经发酵后就近还田,有40亩土地能够满足消纳需求□该养猪场储存池□储粪棚和猪舍无粪污直排和外溢现象,未发现污水乱排痕迹□储存池封闭比较严密,储粪棚有少量粪便并覆膜,猪舍现场存在一定养殖气味□ 部分属实 高密市政府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东北乡社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养猪户清理储粪棚中少量粪便,及时还田,实现日产日清□已于9月21日全部完成□对养殖场内外进行卫生清理,按要求处理粪污□采用生物除臭技术进行异味降解,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已办结 无 154 D2SD202109200037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夷安大道与醴泉大街交叉口向东三百米左右,雨水管道□污水管道不通长达三年之久,每逢下雨污水井大量外溢,雨水污水混合一体,灌入路两侧,企业,农户,农田农灌井,室内积水高达二十多公分,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三年内多次反映未果□ 高密市 水 9月21日,高密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局□夏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高密市醴泉大街两侧有直径1200mm的雨水管网,同时污水沿夷安大道东侧明沟排入小辛河□但夷安大道东侧明沟至下游排水坡道较小,部分企业门前自铺管道过细,存在瓶颈问题,导致排水不畅□但不存在□雨水管道□污水管道不通长达三年之久□问题□ 2.城区雨污分流暨内涝整治工程已纳入高密市□十四五□规划建设重点项目,尚未实施完成□该区域强降雨时,因两侧地势较低,防汛沙袋围挡不及时出现灌入现象,导致个别商户室内积水□每遇大雨,夏庄镇政府都会对此处进行抽水□该处无农田,无农灌井,不存在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高密市政府责成市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完成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醴泉大街积水点规划设计,沿夷安大道东侧(醴泉大街至盛泉街)铺设直径1500mm的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尽快组织施工,彻底解决下游雨水排水不畅问题,预计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无 159 D2SD202109200034 稻田镇马家村南侧有潍州水泥厂,距离村庄只有100米,粉尘污染和噪音扰民严重,污染补偿一直没有给村民发放□ 寿光市 大气 9月21日,寿光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稻田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潍坊潍州水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马家村北约110米,东临工厂□北临公路□西侧和南侧为蔬菜种植大棚区□该公司建有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改造项目,为水泥熟料粉磨后外售,环保手续齐全□针对扬尘问题,配套安装了脉冲布袋除尘器,物料存放建有密闭物料仓,上料提升以密闭皮带□带式输送方式进行,原料卸车采用密闭物料棚,提升机下料口放置在密闭物料棚内□配备洒水车定期清扫和喷洒厂区道路地面,门口洗车平台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针对噪声防治,采取了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震□隔音降噪防治措施□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委托潍坊金润理化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47mg/m□,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3□2018)中颗粒物0.5mg/m□限值要求□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6.4dB(白天)47.6dB(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_12348□2008) 中60dB(白天)□50dB(夜间)限值要求□ 2.该公司与马家村及村民均无污染补偿协议,不存在污染补偿一直没有给村民发放问题□ 部分属实 寿光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稻田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持续加强对潍坊潍州水泥科技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以及□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达标排放□ 已办结 无 178 X2SD202109200160 福田橡胶厂,噪声□粉尘扰民,果树□晾的被子上有黑色粉尘,影响凤城书香苑居民正常生活□两个硫化车间,只有一个车间有污染防治设施,另一个无治污设施偷偷生产;该厂炼胶去郑某西面一处车间以及高密西外环西,火葬场东孙家友后院内,均无污染防治设施□ 高密市 大气 9月21日,高密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阚家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潍坊福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阚家镇双羊社区驻地,建有年产50万条低速轮胎□10万条工程机械轮胎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成型和硫化车间正常生产,两个车间废气均由集气罩收集经喷淋+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治理设施运转正常,现场无明显异味,不存在无治污设施偷偷生产的问题□该公司无密炼□开炼工序,不使用炭黑,成型硫化所需胶片全部为外购□经对凤城书香苑小区院内及该公司内现场勘查,未发现反映的果树□晾的被子上有黑色粉尘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于9月22日委托山东骏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噪音□废气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均未超标□ 2.反映的□西面一处车间□属于潍坊福田橡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所有,该院内现有两座车间,全部出租给一家电商家具公司,西侧车间作为仓库和包装车间,东侧车间作为展厅和组装车间使用,现场未发现有炼胶设备□反映的□西外环西火葬场东孙某友后院内□,现场无生产设备,是一处空厂房□ 部分属实 高密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阚家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该企业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无 187 X2SD202109200200 寿光市羊口镇杨庄村北铁路后变电所前的位置有一家生产融雪剂的企业,叫山东路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近年来这家企业利用化工固废盐,压球生产融雪剂,产品气味大,污染周边环境,使用后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 寿光市 大气 9月21日,寿光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羊口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省路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羊口镇226省道西,建有年产1万吨融雪剂项目(生产线一条),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在车间内采用成品化工原料(氯化钠□氯化镁□氯化钙),经上料□混合□包装工艺生产产品,属于单纯化学品混合□分装□该公司属季节性生产企业,自2020年11月以来处于停产状态□调阅2019年以来购销合同等材料,2019年至今采购原盐□精制盐共计10174吨,另从东营临广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工业副产盐1978吨□查阅东营临广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环评及批复,其工业副产盐属一般工业固废□2021年8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羊口镇政府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采购的工业副产盐暂存于仓库内,存在一定的异味,当即责令清运□8月15日至18日,工业副产盐回运至东营临广化工有限公司,后督察时未发现厂区内存放□化工固废盐□,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氯化钙□氯化镁采购自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氯化钙厂□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委托潍坊金润理化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地下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2.该公司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融雪剂产品进行检验检测,查看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其融雪剂产品的检验报告,汞□铅□铬□镉□砷五项指标均满足《融雪剂》(GB/T23851-2017)相关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寿光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羊口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山东省路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产及环保管理,规范采购原材料,确保生产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外排□ 已办结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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