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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 |
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三十三批)涉及潍坊市的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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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邵光耀)10月9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8件(中央重点关注件2件,无省重点关注件),其中来电0件,来信8件。本批信访件涉及高密市2件、昌邑市2件、昌乐县2件、坊子区1件、安丘市1件;涉及环境问题8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3个、水污染问题2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噪声污染问题1个。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按照山东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7日内反馈到联络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10月9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506件(中央重点关注件36件,省重点关注件19件)。转办的信访件中,涉及青州市70件、高密市60件、诸城市51件、昌乐县44件、临朐县43件、坊子区36件、寿光市35件、昌邑市32件、安丘市31件、潍城区21件、寒亭区20件、高新区20件、滨海区16件、峡山区14件、奎文区6件、经济区5件、市直2件;涉及环境问题507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143个、水污染问题113个、土壤污染问题74个、生态破坏问题70个、噪声污染问题41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海洋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6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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