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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把好城区供热“总开关”
我市连续17年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
我市出台23条市级人才住房新政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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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200套住房完成招标采购
我市出台23条市级人才住房新政
  白浪河绿地休闲广场效果图。
  高空休闲吧效果图。
  洗衣房效果图。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金凤)冰箱、空调、床等家具家电一应俱全。记者在摩尔国际公寓看到,我市首批位于摩尔国际公寓中的160套市级人才住房,已达到入住条件。10月18日上午,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我市首批200套市级人才住房于9月22日完成招标采购。
  据悉,市级人才住房是指由市政府直接筹集的人才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只租不售、轮候配租、周转使用。我市首批200套市级人才住房的房源位于摩尔公寓和城投奥文公馆。
  摩尔国际公寓位于中心城区的核心区域,交通便利,周边配套完善,居住环境优越。项目引入的全季酒店,设有空中花园高端咖啡、西餐、酒吧等,配备休闲阅读、餐食服务、健身塑形、会议会务服务。公寓1至3层规划1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设有健身房、书店、超市、儿童娱乐等生活配套,让人才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一站式”贴心服务。摩尔公寓共有160套市级人才住房,建筑面积30至90平方米,主要集中在18至28层的黄金楼层。城投奥文公馆的市级人才住房有40套,面积140至170平方米,采用法式花园洋房风格和精装修,交通区位优势突出,景观环境一流,生活娱乐功能聚集,文教文卫资源集中,住宅管理高端智能,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品配置齐全,重点面向院士、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打造,保证高端人才住得安心、舒心。同时,为让引进的人才感受到家的温暖,我市对市级人才住房实行精装修,完全实现了拎包入住,最大限度保障居住舒适度和便利性。该批市级人才住房将由市人才发展集团负责管理运营。
  近年来,我市不断建全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积极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为切实做好市级人才住房的配租、运营管理等工作,及时掌握人才工作变更、居住变化等情况,按程序为人才办理入住和退出手续,积极提供相应服务,维护良好的人才居住环境,根据《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潍坊市市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10月14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7部门联合出台《潍坊市市级人才住房分配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23条,从市级人才住房保障范围、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何申请、申请的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办法》有效期为2年。
  据介绍,市级人才住房实行配租选房,可供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共同居住。市级人才住房每个租期2年,最多不超过3个租期。第1、2、3个租期租金标准分别按照同区域相近品质房屋市场租金价格的30%、50%、70%确定。人才住房入住申请由市住建局受理,会同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人才名单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人才名单发市级人才住房专营机构,15日内完成配租。
  建立市级人才住房年度复核制度。市住建局会同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年12月份对已入住人才住房的人员情况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退出人才住房。人才在租赁期间变更工作单位的,原用人单位应在5日内将变动情况向市级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书面反馈。仍符合人才住房入住条件的,需重新办理入住手续,租赁时间连续计算;不符合人才住房入住条件的,办理退租手续;租赁期满、中途停租或被取消租赁资格的,承租人应于解除协议10日内搬离人才住房,退还人才住房钥匙并缴清欠费。
  人才住房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燃气、网络等费用由入住人才承担,物业管理费由人才住房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直接收取。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将其纳入人才失信名单,永久取消享受我市人才安居政策资格。对协助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住房的单位,不再受理其人才安居政策申请,5年内不得申请潍坊市级及以上相关人才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 保障范围:
  市属及中央、省属驻潍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人才纳入市级人才住房保障范围:
  1.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A、B、C、D类人才。
  2.“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或国(境)外排名前200名大学(参照国际公认的QS、Times Higher Education、USNEWS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当年度评选确定的世界大学排名)的45周岁(含45周岁,年龄截至人才初次在潍缴纳社会保险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下同)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在市属及中央、省属驻潍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的4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2017年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录取、符合本条第2、3项规定的非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 满足条件:
  1.2020年6月8日以后新来潍坊市属及中央、省属驻潍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潍坊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潍坊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正在享受公租房或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保障的,应在人才住房分配之日同时退出公租房或租赁补贴保障。
  D类人才和博士住房配租面积标准一般不超过80平方米,硕士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本科一般不超过60平方米。具体可根据各人才住房项目户型面积情况进行调整,并可按照个人意愿,合理安排合租。
>>> 申请流程:
  1.发布公告。人才住房达到入住条件后,市住建局统一发布房源公告,明确房源位置、套数、户型、租金标准、申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
  2.申请受理。符合条件的人才,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首次分配房源时,应在房源公告规定时间内申请,之后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潍坊市市级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2份。(2)《潍坊市市级人才住房租赁申请汇总表》2份。(3)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还应提供结婚证。(4)人才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类别证明;博士、硕士、本科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5)人才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申请人入职证明或录用证明文件。第(3)至(6)项规定的证件、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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