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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 案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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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 案



  10月4日下午6时,房女士驾驶一辆棕色面包车在青银高速潍坊服务区附近正常直行,突然,一辆黑色商务车从她的右后方变道驶来,并准备超车,进入房女士车辆所在直行车道。由于房女士并未意识到有人要超车,车速行驶较快,导致避让不及,商务车并未成功超车,反而该车左侧车头与房女士的面包车右侧车身发生刮擦,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交警部门认定,黑色商务车在离开服务区,向主干道并线行驶过程中,没有及时观察来车方向路况,未让行该车道内正常直行车辆,导致刮擦事故发生,黑色商务车驾驶员范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从道路两侧进入直行车道,并未提前注意周边路况,导致撞上直行车辆的情况不少,这时一般应该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民警说。
  “安全车距不足、驾驶员没有高速驾驶经验、抢道等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后车驾驶员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且合理规划高速出行路线,以便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五支队寒亭大队民警谷永乐提醒,若在高速上发生事故,在车辆能动、人员无伤亡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撤离现场,将车开到就近收费站下高速,拨打12122报警,或者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等快捷方式自行协商处理,减少事故处理和理赔时间,防范由此导致的二次事故和交通拥堵。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适用快处快赔。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规定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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