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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33批 2021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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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第三十三批)潍坊市办理情况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三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潍坊市共计8件(其中来电0件,来信8件)。截至10月19日,已办结6件,阶段性办结2件,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1家。现予以公开。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98 X2SD202110040059 潍坊市坊子区坊城街道石泉子村南有个潍坊华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生产时有很大的机器噪音并伴有难闻的气味。 坊子区 噪音 10月9日,坊子区政府组织坊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潍坊华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坊城街道石泉子村南铁山,主要从事沟槽管件生产。该公司节能环保技改提升项目于2020年9月9日由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审批(坊环审字〔2020〕F-81号),于2021年5月8日通过环保竣工自主验收,2021年7月14日申领排污许可证。 2.该公司主要设备有5台2T电炉、4条流水线、4台射线机、1条喷塑线等。生产工艺为:铁件→抛丸→车床加工→喷涂→组装→成品。生产噪声来自抛丸机、造型机和污染防治设施、风机等,所有生产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全部密闭,车间采取吸音、隔音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异味来自制芯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发现制芯机未完全封闭,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委托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噪声检测结果为东厂界1#昼间43.9dB,夜间45.8dB;南厂界2#昼间42.1dB,夜间40.2dB;西厂界3#昼间46.5dB,夜间45.5dB;北厂界4#昼间43.2dB,夜间42.7dB。其昼间及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部分属实 坊子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坊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制芯工艺停产治理,对设备进行改造,减少制芯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进一步改造废气处理设施,提高收集效率,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于11月10日前完成整改。 2.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加强隔音降噪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生产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3.待该公司整改完成复产后,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无 99 X2SD202110040061 高密市柴沟镇润浩商砼有限公司,卫生脏乱差,每天进石头的大车,出石子的车噪音很大,扬尘也很大,疑环保手续不全。 高密市 大气 10月9日,高密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市住建局、柴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高密市润浩商砼有限公司位于柴沟镇政府驻地。该公司年产7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通过环评现状备案(高环评函〔2018〕428号)、年产50万吨商品稳定土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环评审批:高环审表字〔2019〕334号,2020年12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707853491377985001X)。 2.该公司生产工艺为:购入石料+砂+水泥+(粉煤灰)+水→搅拌→成品。商品混凝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料斗提升2套、供水系统2套、料仓8个、添加剂供料系统2套、螺旋输送机2套、搅拌系统2套、液压站2个等,商品稳定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配料机1套、水泥筒仓4台、骨料仓4台、皮带输送机1台、水稳拌合站2台、成品料仓1台等,均按要求安装了布袋除尘器。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聘用工人农忙秋收暂停生产,暂时无法对其车辆噪音和扬尘开展检测。 3.该公司砂石料仓北墙、西墙及屋面局部破损,封闭不到位;洗车池周边的水泥浆未清净;北侧车间内物料堆放较乱、地面存在部分散落砂石,顶棚未安装自动喷淋降尘设施。存在“卫生脏乱差”问题。 部分属实 高密市政府责成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柴沟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该公司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环境卫生差等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其依法处罚款100000元,给予信用扣分2分。 2.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责令其对装卸物料过程产生的噪声加强控制,落实车辆道路扬尘防控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待该公司正常生产后,立即对其噪声、废气开展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阶段性办结 无 100 X2SD202110040089 红沙沟中心小学南侧,有一车辆检测线,该车辆检测线离学校太近,尾气污染,噪声等影响学生学习和健康。 安丘市 大气 10月9日,安丘市政府组织凌河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信访件与第24批151号(受理编号X2SD202109180048)重复。 2.该公司北侧厂界和红沙沟中心学校中间隔了一道墙。项目环评报告(安环审报告表字〔2020〕338号)中已明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红沙沟中心学校,距离为10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公布,2018年4月28日修改),该项目类型属于机动车检测场,所涉及的敏感区域中对教育区域无特殊性要求。 3.该项目前期建设阶段有施工噪音,对包括红沙沟中心小学在内的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2020年12月该项目已停工。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无工人与生产运营迹象。核查该机动车检测线至今未投入运营,不存在车检时产生噪音和难闻气味的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101 X2SD202110040088 村原支部书记李新某开办一家染织厂(现老板姓范),常年往村东河里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听说后来将带颜色水排放到办公室前的空地里,严重污染村里地下水。经常排放黑烟。 昌乐县 水 10月9日,昌乐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乔官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李新某曾任北展村党支部书记(1989年-2010年),于2003年成立潍坊东方织带有限公司,位于北展村北100米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李新某于2014年将该公司转让给范某福,公司名称变更为潍坊宏远织带有限公司。 2.潍坊宏远织带有限公司印染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中深色染色。对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暗管、排水口,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不存在偷排污水问题。经现场核实,北展村村东2公里范围内无河流。营丘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周边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全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 3.厂区办公室及南侧空地现由济潍高速项目监理方□□山东华潍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租使用,空地种植蔬菜,无水污染迹象。 4.该公司使用天然气蒸汽发生器产生蒸汽用于染色升温和丝带烫平,过程不产生“黑烟”,不存在“排放黑烟”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102 X2SD202110040095 昌邑市滨海下营路经济开发区港澳路东,昌邑宏达化工涉嫌手续造假,违法收集处置潍坊海利尔剧毒农药废酸上万吨,通过胶莱河直排大海,污染环境;部分外来废酸通过虚报氯化亚铁虚开发票、假合同等手段掩盖;违法生产三氯化铁溶液,重金属严重超标。 昌邑市 土壤 10月9日,昌邑市政府组织下营镇政府、昌邑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昌邑宏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昌邑下营化工产业园海澳路东首。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曾接到反映该公司立项手续作假问题的举报,昌邑市有关部门对此已进行了查处。其后,该公司“20万吨/年氯化石蜡、30万吨/年聚合氯化铝、3万吨/年三氯化铁及10万吨/年三氯化铁溶液项目”重新按程序进行了申报,2019年9月18日由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予以立项,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0月23日以潍环审字〔2020〕40号文件批复。目前该公司已建设完成3万吨/年三氯化铁及2.5万吨/年三氯化铁溶液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正在进行环保设施验收,其余项目未建设。不存在手续造假的问题□ 2.该公司位于胶莱河南侧,与胶莱河之间有防潮堤相隔,经对该公司附近区域胶莱河河段现场勘查,发现胶莱河内水质清澈。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分别于9月23日、10月9日委托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胶莱河水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河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未发现该公司“违法收集处置潍坊海利尔剧毒农药废酸上万吨,通过胶莱河直排大海,污染环境”的问题。 3.该公司原辅材料主要为铁屑、氯气等,不使用酸。现场查阅进货台账,未发现“购买外来废酸”的情况。经税务、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未发现“部分外来废酸通过虚报氯化亚铁虚开发票、假合同等手段掩盖”问题。 4.现场检查时,该公司3万吨/年三氯化铁项目正常生产,原辅材料主要为铁屑、铁粉、氯气等,产品是无水三氯化铁和三氯化铁溶液,未发现该公司“违法生产三氯化铁溶液,重金属严重超标”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无 103 X2SD202110040094 昌邑市北孟全胜浆纱厂,一直没有响应省、市关于30吨以下燃煤锅炉必须清零拆除的要求,把锅炉放置在车间内,利用小车拉煤等手段,一直在夜间或检查空余时间使用燃煤锅炉,该锅炉无任何环保手续和环保措施,产生的废气、污水直接排放,遇检查时烧气,检查过后马上烧煤。 昌邑市 水 10月9日,昌邑市政府组织北孟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全胜浆纱厂”为昌邑市旭良浆纱厂,法定代表人为代某华,主要负责人为代某胜。该厂位于昌邑市北孟镇曲家七沟村东侧100米处。主要从事浆纱加工生产,建设有整经机、浆纱机、锅炉等设施,主要工艺为原料-整经-挂浆-烘干-成品。其年产600吨年浆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7月15日由原昌邑市环境保护局予以审批,包括建设一台4t燃煤锅炉,2013年11月21日由原昌邑市环境保护局予以验收(昌环验〔2013〕45号),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在2017年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中该厂将燃煤锅炉拆除,更换为天然气锅炉。 2.现场检查时,在厂区东侧的小屋内发现建设有一台4t/h燃煤锅炉,未使用,但有使用迹象,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存在使用时废气直接排放的情况,现场未发现燃煤堆放。经进一步核查,该燃煤锅炉于2021年10月份建设投入使用,无相关手续。 3.该厂生产过程中主要有少量浆纱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时,产生的浆纱废水暂存于厂区东侧经防渗处理的沉淀池内,未发现污水直接排放的情况。 基本属实 昌邑市政府责成北孟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该厂立即将燃煤锅炉拆除,已于10月9日完成。 2.进一步加大对昌邑市旭良浆纱厂的监督巡查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不出现死灰复燃问题。 已办结 无 104 X2SD202110040087 昌乐县红河镇马家庄子村村北,昌乐县红河镇王家埠村村东,昌乐县红河镇马家庄子村原书记兼村主任曾某强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自2016年-2018年将该村可以复垦的永久基本农田5.8亩,供山东乾锋铸业存放固体废弃物,造成种植永久毁坏及污染;昌乐县红河镇马家庄子村村东,曾某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采砂,毁坏耕地50亩并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及生态环境破坏,至今未复垦。 昌乐县 土壤 10月9日,昌乐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红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红河镇马家庄子村北、王家埠村东有约5.2亩地块,土地地类为基本农田。马家庄子村于2006年(曾某强任期内)修建乡道平路时曾从此处挖方取土,遗留土坑未及时回填、复耕,后填埋部分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等。2016年,山东乾锋铸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铸造件生产)曾将部分废砂(属一般固废)倾倒于此。目前该地块处于撂荒状态。 2.马家庄子村东约14亩地块,土地地类为林地。目前种植部分杨树且植被茂盛,未发现“非法采砂、毁坏耕地50亩”的问题。 部分属实 昌乐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已于10月12日完成该地块垃圾清运、复垦等工作。 2.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护,杜绝盗采滥采问题;强化企业固废监管,确保规范有序处置。 已办结 无 105 X2SD202110040062 村内有一个干石渣、钢渣的露天干活,粉尘污染严重。 高密市 大气 10月9日,高密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胶河社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干石渣、钢渣的”实际为潍坊市正诚矿产材料加工厂,位于高密市胶河社区东华山村北侧。该加工厂主要将大块块状钢渣破碎为颗粒状小块后,装入吨包进行出售,无环保手续。 2.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未生产,有矿石破碎机1套、铲车1台、筛沙机1套,有约200立方米块状钢渣原料存放于厂区南侧,有约100立方米破碎后的产品存放于厂区西北侧。该厂机械设备、原料和产品均为露天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和噪音问题。 属实 高密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胶河社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对该违法加工厂进行取缔,已于10月11日将全部设备、原料和产品进行了拆除清理。 已办结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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