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树云 通讯员 杨晓明)近年来,青州市司法局通过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推动青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落实“三个责任”,理顺应诉运转机制。根据“谁负责,谁应诉”的原则确定应诉承办单位,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督促承办单位承担应诉准备和答辩责任;法律顾问承担协同参与责任。组织律师参与案件讨论,对重大、疑难研讨论证。 实行“三类通报”,健全案件通报反馈机制。通报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情况。建立起行政应诉工作台账进行汇总,并进行定期通报;通报案件败诉情况。分析败诉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对未出庭应诉的案件进行通报约谈。 围绕“三率”目标,创新分析研判机制。抓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开展执法问题评判。组织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出庭又出声”,倒逼依法执法;切实降低案件败诉率,进行风险分析预估。组织承办人在答辩过程中全面梳理败诉风险,进行案件分析研判。 实现“三个推动”,建立执法司法衔接机制。通过案情分析会推动复议应诉案件对接;通过行政审判联席会推动与法院沟通交流;通过以案释法推动依法执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