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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管理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在青兰线黎家村路口、青年路与新城街路口、昌五路与祥云路路口、朱孔路宅科桥路口、大沂路与济青线歇头仓路口、大沂路与济青线龙泉院路口等处新增设置监控抓拍设备。以上设备将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使用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同期改造大沂路与滨九路路口增加抓拍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使用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道路通行之规定、《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自2021年12月15日零时起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昌乐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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