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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
(2021年12月31日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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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在潍坊召开,正式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潍坊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潍坊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计划;(三)审查潍坊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潍坊市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通过《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八)选举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潍坊市市长、副市长,潍坊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通过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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