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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助力失能人员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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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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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助力失能人员护理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圆娜)当前,对失能老人进行长期护理已成为社会性难题。由于家庭护理功能弱化,长期护理保障不足,许多老人选择离家长期住院,致使医院的医疗资源被大量占用。因此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老龄化社会的需求,是解决长期失能人员护理难题的需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建立“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医保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我市于2014年底建立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参保职工护理问题为重点,以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建立社会化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负担和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因年老、疾病、伤残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职工的护理问题,有效提高参保职工的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水平;坚持筹资渠道多元化,通过政府、社会、个人等多方筹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逐步完善筹资机制;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基金承受能力相适应,合理确定保障项目和支付标准;坚持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分级经办。
  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需要长期照顾的参保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医疗保险。我市作为山东省首批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之一,规定凡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应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护理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中断参保或自行终止参保缴费的,不享受护理保险的相关待遇。首次参保、中断参保后重新参保的,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起,同时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护理保险基金主要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和个人账户划拨等渠道解决。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运行,待遇的落实,必须依靠规范的经办管理来保证。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规范了准入条件、申报流程、结算管理、财务管理、评定标准等相关内容,并结合经办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完善,切实加强监管考核工作。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为的是应对老龄化发展趋势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潍坊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以来,推进效果显著,得到了省市部门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形成了多层次的医疗护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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