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号)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张敬艳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依法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现予公告。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