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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促改革抓发展惠民生
2022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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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促改革抓发展惠民生
——潍坊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综述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付 凯
        通讯员 杨小龙

  地方立法权是宪法法律赋予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制定通过12件地方性法规和11件法律性决议、决定、意见,修改6件地方性法规,形成6件立法工作制度,备案审查133件规范性文件(含规章12件)……回首过去五年,潍坊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为引领推动、服务保障潍坊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提供了有效法治保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牢牢把握地方立法正确政治方向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把市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全市人民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
  坚持立法决策与市委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在编制立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认真征求市委意见建议,坚决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按照市委意见及时制定了《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潍坊市供热条例》《关于开放公共场所限时免费供市民停车的决定》《关于深入实施<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驾乘人佩戴头盔确保安全的意见》《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对电动车充电安全、志愿者服务、防汛、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法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
  重要立法事项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研究讨论,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立法协商,开展立法协调,先后召开6次小组会议,出台2项制度性文件,保证了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在立法领域的贯彻落实。
  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对市委提出的立法决策、意见,及时传达贯彻,提出落实方案,并以经常性听取进展汇报的形式跟上督查检查,确保市委主张和意图的实现。
开展重点领域立法
引领保障经济社会改革发展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顺应新时代新要求,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立出了一批适应改革需要、破解发展瓶颈、致力民生改善的地方性法规。
  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地方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人大常委会从群众普遍关注的小事难事入手,抓住便民热线、出行安全、集中供暖、物业管理等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立法,制定《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潍坊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潍坊市供热条例》《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为解决长期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现实困难提供法治支撑,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保护好蓝天白云,先后制定《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为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制定出台《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向建党百年献礼;制定《潍坊市青州古城保护条例》,以立法擦亮青州历史文化名城底色;制定《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助力风筝会、鲁台经贸洽谈会等会展业健康发展;为促进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签署《关于推进胶东五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协同的协议》,通过《推动和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决定》……       
  
建设性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五年来,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环节被全面激活。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部署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市政府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平台建设和运行指导,按时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综合信息平台上下连通的目标。
  出台《潍坊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形成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统一受理,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分工负责、同步审查、沟通协商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审查质量和效率。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落实上级改革部署,积极推动将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人大备案审查范围,为从2022年开始实现备案审查对象的“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
打造开门立法平台
丰富民主立法渠道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广察民意、汇聚民智,打造开门立法平台,丰富民主立法渠道,保证了地方立法过程中能够充分听取、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
  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离不开代表的参与。在立法工作实践中,市人大常委会逐渐探索建立起一套支持、保障代表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五年来,人大代表提出立法案11件,其中6件作为立法案处理,4件已经出台,2件正在审议。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议、修改时,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依托“潍坊市人大代表履职系统”发送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在开展立法调研、评估论证时,注意吸收有专业背景和特长的人大代表参加。
  为适应立法需要,聘任专家60人次,新增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1家;出台《立法评估办法》《立法论证办法》;牵头成立潍坊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理论研究;与西南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开展地方立法校地合作。
  出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推荐成立2家省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的4家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就条例制定和立法建议项目征集等召开座谈会15次,征求基层组织、群众意见建议700余条。认真征求市政协委员的立法建议,开展立法协商。同时,在潍坊人大官方网站开设“地方立法征求意见”专栏,在市级媒体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法规草案修改意见建议,让社会各界都能参与到地方立法中。
  法治建设是渐进的过程,立法工作也永远在路上。未来,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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